五行指水、火、木、金、土。五行學說認為 五行是構成宇宙的基本物質元素 宇宙間各種物質都可以按照這五種基本物質的屬性來歸類 五行之間存在著一定的聯系 祖國醫學借用五行學說來說明人體內部以及人體與外界環境之間的相互關系 用以補充陰陽學說
(1) 五行相生相克 相 ,有相互滋生 促進 助長的意思;
相克 有相互制約 抑制 克服的意思。
五行相生的規律是:木生火 火生土 土生金 金生水 水生木
相克的規律是:木克土 土克水 水克火 火克金 金克木
巳午 火
申酉 金
丑辰未戌 土
方位\五行\四季\地支(分別相互對應)
東 南 中 西 北
木 火 土 金 水
春 夏 秋 冬
寅卯辰 巳午未 申酉戌 亥子丑
天地萬物都存在著金、木、土、水、火五種屬性,稱之為五行。而五行之間又有相生相克的關系,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循環不斷,生生不息。
五行的生克乘侮
(1)相生與相克。相生,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具有促進、助長和資生的作用;相克,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的生長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約的作用。相生和相克,在五行學說中認為是自然界的正常現象;對人體生理來說,也是屬于正常生理現象。正因為事物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聯系,才能使自然界維持生態平衡,使人體維持生理平衡,故說“制則生化”。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由于五行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關系,所以從五行中的任何“一行”來說,都存在著“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個方面的聯系。
“生我”和“我生”,在《難經》中比喻為“母”和“子”的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所以五行中的相生關系又可稱作“母子”關系。如以火為例,由于木生火,故“生我”者為木;由于火生木,故“我生”者為土。這樣木為火之“母”,土為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內經》中稱作“所不勝”和“所勝”。即是“克我”者是“所不勝”,“我克”者是“所勝”。再以火為例,由于火克金,故“我克”者為金;由于水克火,故“克我”者為水。
相生與相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克,就不能維持其正常協調關系下的變化和發展。只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克,如環無端,才能生化不息,并維持著事物之間的動態平衡。
(2)相乘與相侮。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之間正常的生克關系遭遇破壞后所出現的不正常相克現象。
相乘:乘,即是以強凌弱的意思。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對被克的“一行”克制太過,從而引起一系列的過度克制反應。
當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過于強盛,可造成被克的“五行”克制太過,促使被克的“一行”虛弱,從而引起五行之間的生克制化異常。例如:木過于強盛,則克土太過,造成土的不足,即稱為“木乘土”。另一方面,也可由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虛弱,因而對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顯得相對的增強,而其本身就更衰弱。例如:木本不過于強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圍。但由于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對增強,使土更加不足,即稱為“土虛木乘”。
相侮:侮,在這里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由于五行的某“一行”過于強盛,對原來“克我”的“一行”進行反侮,所以反侮亦稱反克。例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別強盛時,不僅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對金進行反侮(即反克),稱作“木侮金”,或是發生反侮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虛弱,不僅不能對木進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稱作“金虛木侮”。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現象,兩者之間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相乘與相侮的主要區別是:首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發生過強的克制,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后者則是與五行相克次序發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現象,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兩者之間的聯系是在其發生相乘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侮;發生相侮時,也可以同時發生相乘。如:木過強時,既可以乘土,又可以侮金;金虛時,既可以受到木的反侮,又可以受到火乘。
相乘與相侮的主要區別是:前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發生過強的克制,而形成五行間的生克制化異常;后者是與五行相克次序發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現象,而形成五行間的生克制化異常。
兩者之間的聯系是:在發生相乘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侮;發生相侮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乘。
相乘和相侮,是指五行系統關系在外界因素的作用影響下所產生的反常狀態,都是指五行之間不正常的相克。作為人體,則是
病理
上的相互傳變。
相乘:即相克的太過,超過了正常的制約力量,從而使五行系統結構關系失去正常的協調。此種
反常現象
的產生,一般有兩種情況:
一是被乘者本身不足,乘襲者乘其虛而凌其弱。如土氣不足,則木乘土(虛)。二是乘襲者亢極,不受它行制約,恃其強而襲其應制之行。如
木氣
亢極,不受金制,則木(亢)乘土,從而使土氣受損。
應當說明,“相克”與“相乘”是有區別的。
相侮,即相克的反向,又叫“反克”,是五行系統結構關系失去正常協調的另一種表現。同樣也有兩種情況:
一是被克者亢極,不受制約,反而欺侮克者。如金本克木,若木氣亢極,不受金制,反來侮金,即為木(亢)侮金。二是克者本身衰弱,被克者因其衰而侮之。如金本克木,若金
氣虛
衰,則木因其衰而侮金,即為木侮金(衰)。
一般來說,凡因某一行過度亢盛而產生相乘或相侮,如木亢乘土或木亢侮金等,在病變過程中常表現為機能
過亢
的實證
病理變化;而因某一行虛衰所導致的相乘或相侮,如木乘土虛或木侮弱金等,則常表現為機能不足的
虛證
性病理變化。
應當指出,相乘與相侮都是不正常的
相克現象
,兩者既有區別,又有聯系
何謂“相乘”、“相侮”?
“相乘”、“相侮”是 “五行”學說中的術語。
相乘,乘是指乘虛侵襲。相乘即相克太過,超過正常范圍。
相侮,侮是指恃強凌弱。相侮即反克,或反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