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是對這個人的稱呼,以前人叫諸葛亮,只能叫孔明,或者叫臥龍,有的人是沒有號的,號能夠反映一個人的性格,直呼其名在古代是沒文化的象征!
古人剛生下不久就有了名,長大以后要取字,兩者相連,通稱名字。關于二者的作用,清朝人王應奎曾說:“古者名以正體,字以表德。”意思是說,名是用來區分彼此的,字則是表示德行的。二者性質不同,用途也不大一樣。一般說來,古時候,名是階段性的稱呼,小時候稱小名,大了叫大名。等有了字,名就成了應該避諱的東西,相稱時也只能稱字而不稱名。
名與字在多數情況下共同構成一個人的代號,盡管用途不盡相同,二者之間還是有聯系的。古人大多因名取字,名與字內容毫不相干的情況幾乎見不到。如三國時的名將張飛,字翼德,在這—名字中,
“飛”是名, “翼德”則是對“飛”的解釋,因為
“飛”就是“翼之德”(翅膀扇動而造就的功德)。又如唐代大詩人白居易,字樂天,名與字之間也有聯系,即“居易”是因,“樂天”是果,只有居處安寧,才能知命而樂天。
古人的名有多種種類,字也有不同用途。起初,人們取字非常簡單,往往只取一字,與“子”、“伯”、“仲”、“甫”等表示年齡階段的字相連。如孔子弟子顏回字子淵,冉耕字伯牛,冉雍字仲弓,這些名字中的“淵”、“牛”、“弓”就是他們的字。當然,有些人取字時干脆只用一字,不加別的字辭,如陳勝字涉,項羽字籍等即是。東漢以后,人名取字才越來越講究,情況也越來越復雜。人們在有了名以后,往往把取字看得很重要。有些人在取字時注重效法古人,取字“士則”、“思賢”、“師亮”等等;有些人則寄托對當事人的厚望,取字“溫叟”(長壽不天)、“永全”等等。這些,無不含有深刻的意義。
古人除有名、字外,又多取號以代替名字。號是一種固定的別名,又稱“別號”。早在周朝時,人們就已經開始取號。對此,《周禮》解釋說,號為“尊其名更為美稱焉”,意思是說,號是人在名、字之外的尊稱或美稱。早期的號具有這點,有號的人多是那些圣賢雅士。如老子別號廣成子、范蠡別號鴟夷子皮等。先秦時期有名字又有號的人并不太多,至秦漢魏晉南北朝時,取號的人仍不很多,名載史籍者僅有陶潛別名五柳先生、葛洪別號抱樸子等數人。但是,到了隋唐時期,伴隨著封建國家的強盛和文化的高度發達,在名、字之外另取別號的人也逐漸多了起來。如李白號青蓮居士、杜甫號少陵野老、白居易號香山居士,皆屬此類。到了宋代,取號之風又有進一步的發展。人們熟知的《水滸傳》108將個個都有別號,正是代表著當時的社會風氣。明清人更把取號視為一種時髦,上至皇帝,下至一般黎民百姓,幾乎人人有號。正如清人凌楊藻在《蠡勺編》一書中記載的那樣,其時“閭市村壟,嵬人瑣夫,不識字者莫不有號,兼之庸鄙狂怪,松蘭泉石,一坐百犯;又兄‘山’弟則必‘水’,伯‘松’則仲必‘竹’,不尤大可笑也哉。近聞婦人亦有之,向見人稱‘冰壺老拙’,乃嫠媼也”。甚至一些落草為寇的盜賊也有別號。如上述書中舉了一個縣官審案的例子,就十分能說明問題。這一例子說,一位縣官在審理一樁竊案時,責難犯人為自己開脫罪責,犯人突然說道:“守愚不敢。”縣官不解其意,一問左右,才知道是犯人在自稱別號。
在用字上,取號與取名、字不同,大多不受字數多少的限制。從已知的歷代別號來看,有2字號,也有3字、4字號,甚至還有10余字、20余字的別號。如清代畫家鄭板橋的別號就有12字,即“康熙秀才雍正舉人乾隆進士”。至于宗教界的一位叫釋成果的法師,別號的字竟達28個之多,即“萬里行腳僧小佛山長統理天下名山風月事兼理仙鶴糧餉不醒鄉侯”。一個人的別號竟然用了近30個字,真可謂古今一大奇觀。
因為古人取號有較大的隨意性,并且不必加以避諱,因此,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飽受文字獄和避諱之苦的明清人,促使他們在名字之外更取別號來表現自己。當時的大多數人都取一個別號,但有些人的別號也有好幾個。如清初畫家石濤法名弘濟,別號清湘道人、苦瓜和尚、大滌子、瞎尊者,達4個之多。
綜上可知,我國古人的稱謂遠比現代人復雜,他們有姓名又有字、號。這種姓名字號的并存,既適應了當事人不同年齡階段和不同情況下的需要,也為中國的姓名文化增添了新的內容。
一個人在成年之后,長輩們起的名就不適宜在公開場合直接稱呼了,要取一個新的叫法,就有了字。字是為了便于他人稱謂,對平輩或尊輩稱字出于禮貌和尊敬。例如:稱司馬遷為司馬子長,李白為李太白,歐陽修為歐陽永叔,蘇軾為蘇子瞻等。
字是男女都有的,不是男性獨有。《紅樓夢》第三回中,賈寶玉問林黛玉妹妹尊名,黛玉說了名字。但寶玉問表字如何的時候,林黛玉說無字。這是因為林黛玉年齡未到十五歲,又沒有婚配,就沒有自己的字。
別號是名和字以外的稱號。古時,人們為了尊重別人,一般不直呼其名,也不稱其字,而稱其別號。號和名不一定有意義上的聯系。號可以有兩個字的,也可以有三個以上字的。
例如:陸游,號放翁;陶潛,號五柳先生;蘇軾,號東坡居士。字數多的別號有時可以縮為兩個字,如蘇東坡。
名、字與號的根本區別是:
名和字由父親或長輩取定,號由自己取。號,一般只用于自稱,以顯示某種志趣或抒發某種情感;對人稱號也是一種敬稱。如:李白號青蓮居士,杜甫號少陵野老,白居易號香山居士,李商隱號玉溪生,賀知章晚年自號四明狂客,歐陽修號醉翁、晚年又號六一居士等等。
字的意思和名相近,但不完全一樣,可以互為補充。比如陸機,字士衡,機、衡二字都是北斗星宿的名,相輔相成。
字和名兩者意思相反。朱熹,字元晦,熹是晨光的意思,表示天亮,而晦則是黑暗的意思,表示天黑。
字與名意思相順承、互為因果或可以用來解釋名,比如趙云,字子龍。
小時候學習詩詞,在讀到作者名字的時候,老師會讓我們自己去找作者簡介。再看作者簡介的時候,會發現基本所有的作者都是有名,字,號。比如李白,字太白,號,又號""。再例如杜甫,字子美,自號少陵野老。小時候并不懂這是什么意思,只是簡單的覺得或許古代人向我們一樣也會起乳名。直到現在長大了才發現,原來根本不是這么一回事。那我們今天就來看一下古時候的字和號有什么講究。
古人的名字確切地說,應該是分為名、字、號這三種,名就是對自己的正式稱呼,字就是對這個稱呼的延續,號則表示自己的志向。古時候,一個人出生三個月后,長輩會給他起第一個名字,這就是"幼名"。等到他長大成年之時,就要在名之外另取一"字"。其實,古代人的字和名是相互聯系的,算是對名的一種補充說明。取一與本名涵義相關的別名,稱之為字,以表其德。凡人相敬而呼,必稱其表德之字。所以也稱字為"表"字。
"字"最早出現在商朝,到了周朝,這種做法就已經開始盛行起來。那個時代的人相信有神的存在,當時繼君王之后,最高的地位就是祭司了,很多人為祭司起的名字是帶有神的指示的,只有和自己有血緣關系的長輩才能稱呼自己的名。不過,在古代,小孩子如果沒有成年的話是沒有字的。因為古代女子或小孩基本都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面對的都是些家里人,都是稱呼名的,所以也就用不著取字。走入社會之后,大部分同事和朋友,都要稱他的字而不是名。文人雅士,常常會為自己取個"別號",在文章唱和時作為代稱,也可以用來自稱。
古人的"字"是"名外之名",字數上可以取1-2個字,大多數情況下,字的選取與名有一定的聯系。名和字的意思相同或相通,是并列的關系,可以互為補充,可以字和名兩者意思相反。而且,古人的字男女皆可取,并非男性的獨占。相比名和字,古人別號的選取顯得更加自由,無論是字數、個數還是字詞的選用,都沒什么限制。號一般是文人雅士之間用來互稱或自稱的,例如杜甫,自號少陵野老。
所以古時候的人,起名字是很有講究的。當然也不是每個人都有字,普通百姓家里是沒有這些的。古人的名、字、號中都包含著他們的文化意蘊、生活態度。
古人的名、字、號具體區別如下:
1、名:一般是指代的人的姓名,或者是單指名,在幼年的時候是由父母來命名的,以此來供長輩們互換。
2、字:是男子20歲(成人)舉行加冠禮時取字,女子在15歲許嫁舉行笄禮時取字,以表示對本人尊重或供朋友稱呼。我們可以看到,字并不是男子獨有的,在古代的時候無論男女都是可以取字的。
3、號:號是名和字以外的稱號,在古代的時候,人們為了尊重他人,一般有時候就不直接呼喊其名字,而且稱其別號。
古人的名、字、號舉例:
1、李白:名白,字太白,號青蓮居士。
2、蘇軾:名軾,字子瞻,號東坡居士。
3、蒲松齡:名松齡,字留仙,號柳泉居士,世稱聊齋先生。
小時候學習詩詞,在讀到作者名字的時候,老師會讓我們自己去找作者簡介。再看作者簡介的時候,會發現基本所有的作者都是有名,字,號。比如李白,字太白,號,又號""。再例如杜甫,字子美,自號少陵野老。小時候并不懂這是什么意思,只是簡單的覺得或許古代人向我們一樣也會起乳名。直到現在長大了才發現,原來根本不是這么一回事。那我們今天就來看一下古時候的字和號有什么講究。
古人的名字確切地說,應該是分為名、字、號這三種,名就是對自己的正式稱呼,字就是對這個稱呼的延續,號則表示自己的志向。古時候,一個人出生三個月后,長輩會給他起第一個名字,這就是"幼名"。等到他長大成年之時,就要在名之外另取一"字"。其實,古代人的字和名是相互聯系的,算是對名的一種補充說明。取一與本名涵義相關的別名,稱之為字,以表其德。凡人相敬而呼,必稱其表德之字。所以也稱字為"表"字。
"字"最早出現在商朝,到了周朝,這種做法就已經開始盛行起來。那個時代的人相信有神的存在,當時繼君王之后,最高的地位就是祭司了,很多人為祭司起的名字是帶有神的指示的,只有和自己有血緣關系的長輩才能稱呼自己的名。不過,在古代,小孩子如果沒有成年的話是沒有字的。因為古代女子或小孩基本都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面對的都是些家里人,都是稱呼名的,所以也就用不著取字。走入社會之后,大部分同事和朋友,都要稱他的字而不是名。文人雅士,常常會為自己取個"別號",在文章唱和時作為代稱,也可以用來自稱。
古人的"字"是"名外之名",字數上可以取1-2個字,大多數情況下,字的選取與名有一定的聯系。名和字的意思相同或相通,是并列的關系,可以互為補充,可以字和名兩者意思相反。而且,古人的字男女皆可取,并非男性的獨占。相比名和字,古人別號的選取顯得更加自由,無論是字數、個數還是字詞的選用,都沒什么限制。號一般是文人雅士之間用來互稱或自稱的,例如杜甫,自號少陵野老。
所以古時候的人,起名字是很有講究的。當然也不是每個人都有字,普通百姓家里是沒有這些的。古人的名、字、號中都包含著他們的文化意蘊、生活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