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父母都很重視寶寶的名字,就拿我們中國來說,一般都會詢問家族里面的人,或者各種查字典查寓意之類的。
每個國家每戶人家可能都有自己的名字原則,外國人是怎么起名的呢?我覺得是這樣的:
1.決定你想要一個傳統的、流行的或獨一無二的名字。
2.考慮家庭歷史和傳統;
3. 列出你喜歡的、尊敬的或有特殊意義的名字;
很多父母用家中長輩或親朋好友的名字給自己的孩子命名,表達他們的敬愛之情
4. 想想你所崇拜的人;
5. 謹慎考慮帶有族裔特征的名字;
帶有族裔特征的名字可能會招致歧視,但也能加強族裔自豪感。
6. 謹慎考慮帶有宗教色彩的名字;
孩子成年后可能會改變自己的信仰。
7. 打破上述規則!
然后一個名字就敲定啦,名字包含著父母對我們的愛,所以我們一定要珍惜自己的名字,不管怎么樣,不要嫌棄。
英國王室取名都有什么講究呢?
王室評論人理查德表示,王室取名一般考慮這三個問題:
以路易斯為例,他全名為:路易斯·亞瑟·查爾斯。凱特王妃、路易斯王子、夏洛特公主、威廉王子、喬治王子
這個名字同時致敬了小王子的爺爺查爾斯王子和路易斯·蒙巴頓,蒙巴頓是女王的表兄,也是二戰中的一位戰斗英雄。
而亞瑟,則是英國民眾的呼聲,在名字正式確定之前,網上早就開始了關于小王子姓名的大討論,而亞瑟是呼聲最高的。
雖然沒有成為路易斯的大名,但最終還是順了民意,讓亞瑟成為了路易斯的中間名。
路易斯一歲啦,路易斯這個名字不斷重名并不是個例,實際上,如果我們翻開歷史書,我們可以看到喬治一二三四五世,外國人似乎真的不擅長起名字。
以英國皇室為例,在過去的100年里,已經出現了12個阿爾伯特,10個喬治,8個查爾斯,7個愛德華。
而公主的名字則有9個維多利亞,7個瑪麗,6個劉易斯和6個亞歷山德拉,5個伊麗莎白。
其實在1917年之前,英國皇室是沒有姓的。直到1917年,喬治五世突然覺得哪里不對,掐指一算覺得他們皇室一家應該姓溫莎,這才有了現在皇室正式姓氏的第一個版本:溫莎。
如今的皇室姓是伊麗莎白女王繼位后改的,改成了她和丈夫的混合姓氏:蒙巴頓-溫莎。
但就算有了姓,皇室也不怎么使用,只有在皇室成員登記結婚的時候才會用這個姓。
那么女王大人在取名中扮演什么角色呢?
在已經是全民游戲的王子公主取名競猜活動里,女王似乎總是缺位,或者說這個老太太對重孫子孫女的名字還不如對城堡里每一支牙膏用沒用完上心。
但《每日郵報》記載到:愛德華王子曾經嘗試給自己的兒子取一個很新潮很時尚的名字:西奧多,女王二話不說就否決了這個提議:年輕人還是不要太跳了。所以這樣看來,每一個皇室名字背后,都有不少潛規則必須得遵守呀。
即便是名字很長的外國人,也不能隨便給自己取名璃瑩殤·安潔莉娜·櫻雪羽晗靈·血麗魑·魅·J·Q·安塔利亞·傷夢薰魅·海瑟薇·薔薇玫瑰淚·羽靈·邪兒·凡多姆海威恩·夏影·琉璃舞·雅·蕾玥璦雅·曦夢月·玥藍·嵐櫻·紫蝶·麗馨·蕾琦洛·鳳·顏鳶·希洛·玖兮·雨煙·葉洛莉蘭……
而那些奇奇怪怪的:例如叫Goodchild(好孩子),Fairweather(好天氣)之類的名字,果然也只是少數而已。
所以下一個皇室小孩,是不是又要叫喬治了呢?
中西方取名的差異很大,最大的區別想必大家都知道,就是外國人的姓名都是把自己的名字放在前面,家族的姓放在后面,而中國人取名則相反,姓氏在前,名在后,所以中國一般情況下都是問對方的姓名一詞由來或許和此習慣有關。
其實中西方取名還有一個差異,西方的名字基本都是X·X的格式,前為名,后為姓,但這并不是所有西方名字的格式,還有的格式是X·X·X,之間的那個就是中間名,往往是家里面其他人的姓氏,有時候是母親的,比如冬奧會一戰頭角的谷愛凌的英文名就有中間名,是她姥姥姥爺的姓名,還有很多人的中間名是家族流傳下來的,但是后面改了姓,家族古老的姓氏就作為中間名放在名字中間,大多數都是歐洲古老貴族的姓氏,有這些中間名的也是貴族的后代,這也是西方文化家族的一種傳承,中間名有可能不止一個,會出現X·X·X·X的情況,可能還會更多,這就是為什么那么多外國人名字很長的原因,當然譯為中文的英文名很長的原因是音譯。
中文名字一般都是姓氏較為普遍,同姓的人有很多,這大概率是因為中國的歷史,一開始的姓氏很少,都是后面慢慢發展而來的,所以中國人往往都會在名上面用心,同姓的少,同名的概率就降低了,很多名字的含義背后是父母的期望。但是西方則不一樣,同姓的很少,同名的卻很多,很多外國人常見的名就那么幾個,但是姓氏卻五花八門,而且還有中間名的存在,所以說無論如何都會都一個稱號來稱呼他人。總而言之,中國人的姓名,主要含義在名,而外國人更偏向于姓。
姓:Mourinho
名:Jose
剩下那些是自取名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 George Bush,而且許多人更喜歡用昵稱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間名又稱個人名。
現將英語民族的個人名、昵稱和姓氏介紹如下:
I. 個人名 按照英語民族的習俗,一般在嬰兒接受洗禮的時候,由牧師或父母親朋為其取名,稱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個名字,排在教名之后。
英語個人名的來源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1. 采用圣經、希臘羅馬神話、古代名人或文學名著中的人名作為教名。
2. 采用祖先的籍貫,山川河流,鳥獸魚蟲,花卉樹木等的名稱作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異體。
4. 采用(小名)昵稱。
5. 用構詞技術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6. 將母親的娘家姓氏作為中間名。 英語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Michael, 常見的女子名為:Jane, Mary, Elizab, Ann, Sarah, Catherine.
II. 昵稱 昵稱包括愛稱、略稱和小名,是英語民族親朋好友間常用來表示親切的稱呼,是在教名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
通常有如下情況:
1. 保留首音節。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元音開頭, 則可派生出以'N'打頭的昵稱,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采用尾音節,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個教名派生出兩個昵稱,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規則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個昵稱是 Bill.
III. 姓氏 英國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只有名而沒有姓。直到16世紀姓氏的使用才廣泛流行開來。
英語姓氏的詞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統關系的詞綴,如后綴-s, -son, -ing;前綴 M'-, Mc-, 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后代。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詞綴,如 St.-, De-, Du=, La-, Le-.
4. 反映地名,地貌或環境特征的,如 Brook, Hill等。
5. 反映身份或職業的,如:Carter, Smith.
6. 反映個人特征的,如:Black, Longfellow.
7. 借用動植物名的,如 Bird, Rice.
8. 由雙姓合并而來,如 Burne-Jones. 英語姓氏雖然出現較教名晚,但數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 Miller, Johnson, Brown, Jones, Williams.
IV. 幾點說明
1. 較早產生的源于圣經,希臘羅馬神話的教名通常不借用為姓氏。
2. 英國人習慣上將教名和中間名全部縮寫,如 M. H. Thatcher;美國人則習慣于只縮寫中間名,如 Ronald W. Reagan。
3. 在姓名之前有時還要有人際稱謂,如職務軍銜之類。Dr., Prof., Pres. 可以用于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 僅用于教名或姓名前。
在俄羅斯語系中,姓名結構的一般順序為:名字·父稱·姓,如蘇聯無產階級作家、社會主義現實主義文學的奠基人高爾基,他的原名為:阿列克塞·馬克西莫維奇·彼什科夫,就屬于這一形式。高爾基是他文學創作時的筆名。在尼·奧斯特洛夫斯基的長篇小說《鋼鐵是怎樣煉成的》中,描述到一個又高又瘦、兩頰有深深皺紋的老頭子,是筑路工程中的技術指導員。他名叫:瓦列里安·尼柯基摩維奇·巴多斯金。這一人名,譯文長達十四字,分三節,其實就是名字·父稱·姓這一結構形式,一般簡稱他的姓。按俄國舊例,每人都有兩個名稱,例如果戈理的小說《死魂靈》的主角乞乞科夫,全稱為:保爾甫·伊凡諾維奇·乞乞科夫,末一個是姓,第一個是自己的本名,中間的父稱,譯出意義來,是"伊凡之子",或者是"小伊"。平常相稱,必用本名連父稱,否則便是失禮。在俄羅斯語系中,男女姓名往往以詞尾性區別為標志,男的用陽性詞尾,如某某斯基、某某柯夫、某某維奇;女的用陰性詞尾,如某某諾娃,某某柳莎、某某尼娜。
日本人的名字中,常有長幼的標記。在古代,日本人習慣把長子叫太郎,次子叫二郎(次郎),以下稱三郎、四郎。如果是第十一個兒子,則叫“余一郎”。在當前的日本文壇上,以“郎”為筆名的,就有三位比較著名的作家,即是司馬遼太郎,新田次郎,城山三郎。不過現代日本人的人名結構也有變化,一般男名往往略去“郎”字,只用太、一、二(次、治)、三(造、藏)等字。如曾來杭州訪問的日本早稻田大學代表團中,就有人以“利波雄一”和“鱸淳一”為名的,表明他們都是長子。在日本女子中,長女稱大子,次女稱中子,三女稱三子,現在除少數仍按習慣沿用外,多數采用陽子、惠子、博子、洋子一類比較文雅的字為名。在青年女子中,約有百分之七十的人用“子”字命名。
印度的人名,一般名在前,姓在后。如潘迪特·辛格,前為名,后為姓。一般印度人的姓名由三節組成:拉爾·巴哈杜爾·夏斯特里,前二節是名,第三節是姓。在近代,許多人取單名,加上姓成兩節,如桑賈伊·甘地。男人通常只稱呼姓,不稱呼名;如特里帕蒂·辛格,只稱辛格;婦女通常稱呼名,如妮摩拉·西爾瑪,只叫妮摩拉。
在阿拉伯語中,人名的結構往往采用直系男名,無姓,通常為名字·父名·祖父名;有的用父名。這是重男輕女歷史現象的表現。在阿拉伯語中,有一些常用名字,包含著特定的意思,如本、伊本,表示某某人的兒子;阿布,表示某某人的父親;阿卜杜勒,表示信仰伊斯蘭教,意為“真正的仆人”。
不是湯姆 里德爾 馬沃羅,而是湯姆 馬沃羅 里德爾(Tom Marvolo Riddle)。里德爾的姓 Riddle 在英語中是謎語的意思,有趣的是里德爾這個人本身就是一個很大的謎語,用Riddle作為他的姓氏真是太恰當了。Voldemort這個詞則來自于法語,可以拆成Vol-de-mort,意思是逃離死亡,這個名字對黑魔頭來說同樣貼切。羅琳女士很擅長文字游戲。
大衛·瓊斯”,大衛是名,瓊斯是姓。
(一)、英美人姓名
英美人姓名的排列是名在前姓在后。如John Wilson譯為約翰.維爾遜,John是名,Wilson 是姓。又如Edward Adam Davis譯為愛德華.亞當.戴維斯, Edward是教名,Adam是本人名,Davis為姓。
婦女的姓名,在結婚前都有自己的姓名,結婚后一般是自己的名加丈夫的姓。
(二)、法國人姓名
法國人姓名也是名在前姓在后,一般由二節或三節組成。前一、二節為個人名,最后一節為姓。有時姓名可達四、五節,多是教名和由長輩起的名字。但現在長名字越來越少。如:Henri Rene Albert Guy de Maupassant譯為:亨利.勒內.阿貝爾.居伊.德.莫泊桑,一般簡稱Guy de Maupassant居伊.德.莫泊桑。
(三)、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姓名
西班牙人姓名常有三、四節,前一、二節為本人名字,倒數第二節為父姓,最后一節為母姓。一般以父姓為自己的姓,但少數人也有用母姓為本人的姓。如:Diego Rodrigueez de Silva y Velasquez譯為迭戈.羅德里格斯.德席爾瓦.貝拉斯克斯
(四)、俄羅斯人和匈牙利人姓名
俄羅斯人姓名一般由三節組成。如伊萬.伊萬諾維奇.伊萬諾夫(Иван ИвановичИванов),伊萬為本人名字,伊萬諾維奇為父名,意為伊萬之子,伊萬諾夫為姓。婦女姓名多以娃、婭結尾。
(五)、阿拉伯人姓名
阿拉伯人姓名一般由三或四節組成。第一節為本人名字,第二節為父名,第三節為祖父名,第四節為姓,如沙特阿拉伯前國王費薩爾的姓名是:Faisal ibn Abdul Aziz ibn Abdul Rahman al Saud譯為:費薩爾.伊本.阿卜杜勒.阿齊茲.伊本.阿卜杜勒.拉赫曼.沙特。其中費薩爾為本人名,阿卜杜勒.阿齊茲為父名,阿卜杜勒.拉赫曼為祖父名,沙特為姓。
(六)、日本人姓名
日本人姓名順序與我國相同,即姓前名后,但姓名字數常常比我漢族姓名字數多。最常見的由四字組成,如:小坂正雄,吉田正一,福田英夫等。前二字為姓,后二字為名。
(七)、緬甸人姓名
緬甸人僅有名而無姓。我們常見緬甸人名前的“吳”不是姓而是一種尊稱,意為“先生”。常用的尊稱還有:“杜”是對女子的尊稱,意為“女士”,“貌”意為“弟弟”,“瑪”意為“姐妹”,“哥”意為“兄長”,“波”意為“軍官”,“塞耶”意為“老師”,“道達”是英語Dr.的譯音即“博士”,“德欽”意為“主人”,“耶博”意為“同志”等。例如一男子名“剛”,長輩稱他為“貌剛”,同輩稱他為“哥剛”。
(八)、泰國人姓名
泰國人的姓名是名在前姓在后,如巴頌.乍侖蓬,巴頌是名,乍侖蓬是姓。未婚婦女用父姓,已婚婦女用丈夫姓。
擴展資料
英美人姓名特點:
書寫時常把名字縮寫為一個字頭,但姓不能縮寫,如G. W. Thomson, D. C. Sullivan 等。
口頭稱呼一般稱姓,如“懷特先生”、“史密斯先生”。正式場合一般要全稱,但關系密切的常稱本人名。家里人,親友之間除稱本人名外,還常用昵稱(愛稱)。
以英文為本國文字的國家,姓名組成稱呼基本與英、美人一樣。
隨著西方文明的演進,老外的名字變化也很多。 以Parent Soup的Name finder為例,首先可以選擇男生或女生的姓名。有些人取名字的時候也沒有分清楚,老外給男人用的名字女生也拿來用,還振振有辭的說這是女男平等。出了國難免又要貽笑大方。一般的名字音節數目差不多都在三個之內,當然音節越多的,字母也越多,喜歡偷懶的人,可不要虐待自己。很多人習慣用取一個與自己中文姓名發音類似的洋名,你可以在前綴的地方選一個與自己中文姓名發音接近的字母。
外國人的姓名有時候可以看出來是哪個民族的,如果你鐘情法國或是德國名字,也可以在民族分類的地方選你喜歡的文化背景。
英語姓名小常識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 George Bush,而且許多人更喜歡用昵稱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間名又稱個人名。現將英語民族的個人名、昵稱和姓氏介紹如下:
I. 個人名
按照英語民族的習俗,一般在嬰兒接受洗禮的時候,由牧師或父母親朋為其取名,稱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個名字,排在教名之后。英語個人名的來源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1. 采用圣經、希臘羅馬神話、古代名人或文學名著中的人名作為教名。
2. 采用祖先的籍貫,山川河流,鳥獸魚蟲,花卉樹木等的名稱作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異體。
4. 采用(小名)昵稱。
5. 用構詞技術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6. 將母親的娘家姓氏作為中間名。
英語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 常見的女子名為:Jane, Mary, Elizab, Ann, Sarah, Catherine.
II. 昵稱
昵稱包括愛稱、略稱和小名,是英語民族親朋好友間常來表示親切的稱呼,是在教名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通常有如下情況:
1. 保留首音節。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元音開頭,則可派生出以'N'打頭的昵稱,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采用尾音節,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個教名派生出兩個昵稱,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規則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個昵稱是 Bill.
III. 姓氏
英國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只有名而沒有姓。直到16世紀姓氏的使用才廣泛流行開來。英語姓氏的詞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統關系的詞綴,如后綴-s, -son, -ing;前綴 M'-, Mc-, 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后代。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詞綴,如 St.-, De-, Du=, La-, Le-.
4. 放映地名,地貌或環境特征的,如 Brook, Hill等。
5. 放映身份或職業的,如:Carter, Smith.
6. 放映個人特征的,如:Black, Longfellow.
7. 借用動植物名的,如 Bird, Rice.
8. 由雙姓合并而來,如 Burne-Jones.
英語姓氏雖然出現較教名晚,但數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 Miller, Johnson, Brown, Jones, Williams.
IV. 幾點說明
1. 較早產生的源于圣經,希臘羅馬神話的教名通常不借用為姓氏。
2. 英國人習慣上將教名和中間名全部縮寫,如 M. H. Thatcher;美國人則習慣于只縮寫中間名,如 Ronald W. Reagan。
3. 在姓名之前有時還要有人際稱謂,如職務軍銜之類。Dr., Prof., Pres. 可以用于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 僅用于教名或姓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