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干地支一輪1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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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沖克害斷吉兇
(一)相刑
子刑卯,卯刑子,為無禮之刑。
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為無恩之刑。
丑刑未,未刑戌,戌刑丑,為恃勢之刑。
相刑,多主刑事犯法之事,也主傷災病痛之疾。
(二)相沖
子午相沖,丑未相沖,寅申相沖,卯酉相沖,辰戌相沖,巳女相沖。
相沖為相克之意,卦中逢沖有吉有兇,沖去福神者為兇,沖去忌神者為吉。
相沖有卦與卦相沖,爻與爻相沖。
六沖卦有:乾、坎、艮、震、舅、離、坤、兌、天雷無妾、雷天大壯、共十卦。
對于相沖,有很多易友分不開層次,在斷卦中就很難弄準吉兇程度。下面我就詳細講一下。
1、日建與月建相沖
在六爻斷卦中,年、月、日、時屬同功同權,因此不看日建與月建相合還是相沖。
2、動爻與動爻相沖
(1)旺者勝,衰者敗,旺者有生克權,衰者囡。沖而散無生克權。
(2)雙方都休囚,為兩敗俱傷,都無生克權。
3、靜爻與靜爻相沖
靜爻與靜爻相沖,在有動爻或暗動爻的卦中,一般不論,因為它靜沒有發動不能相沖,只有沖象,沒有沖力。而在靜卦中還是相沖的,但靜爻相沖,雙方誰也沖不敗誰。
4、變爻與變爻相沖
變爻與變爻相沖一般不看,只看變爻對主卦之爻的作用。
5、日、月建沖變爻
日、月建能把變爻沖散、沖脫,失去正常生克權。
6、日、月建沖動爻
動爻會被沖散,沖脫,失去正常生克權,除非日、月去解救才能正常發揮作用。如月沖,日合可解。日沖逢進行時的日、月合住可解。
月、日建沖旺相動爻謂沖脫;沖休囚動爻謂沖散,此動爻永無生克權,不可解。
月建沖動爻無論旺衰都為月破。但旺相之動爻或雖休囚但不受克之動爻逢月沖,在動爻值日或逢合之日,也有生克權,出月有生克權。變爻月破與此相同。
7、日建沖靜爻
(1)日建沖靜爻,看靜爻的旺衰。日沖旺相靜爻為暗動,靜爻不但不受傷,反而因沖而動,按動爻看。
(2)日建沖休囚靜爻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只沖不克,一種是連沖帶克。
休囚靜爻(在日月建只是休囚并不受克),日建只沖不克,介于暗動與日破之間的臨界狀態,至于是暗動還是日破,看卦中動、變之爻的向背。
例:寅月 午日 子爻 .
子水在日,月休囚,但并不受克,日建沖之介于暗動與日破之間。當卦中有動變之爻生之為暗動,若卦中有爻克、泄、耗子爻時則為日破,這一點請千萬要留心。
若休囚之爻在日、月一方或雙方受克,日建沖之無冶是只沖不克,還是連沖帶克,此爻為日破,無生克權。
休囚之爻逢日辰連沖帶克為日破。
例:午月 酉日 卯爻 為日破
8、月建沖靜爻
月建沖靜爻為月破,但分下列情況:
(1)月建沖體囚靜爻為徹底破,水無生克權。
(2)月建沖旺相靜爻,在月內為月破,無生克權。
但逢合、值日及出月便有生克權。
(3)月建沖值日之靜爻,不但不論破反而為暗動。
例:申月 寅日 寅爻 為暗動
9、變爻沖主卦中動爻
一是沖本位動爻,二是沖卦中其它動爻。變爻有無能力去沖本位動爻及卦中其它爻,關鍵看日、月建對它的作用。如果變爻被日、月制住、合住、沖散、沖脫、變爻就沒有權力去沖本位動爻及其它旁爻。當變爻有能力去沖本位動爻及其它旁爻時,分下面幾種情況:
(1)變爻對本位動爻有沖的關系時,變爻只與本位動爻發生沖的作用,不再與其它爻發生生、克、沖、合作用。本位動爻休囚時,被變爻沖而沖散,失去生克權。當本位動爻旺相時,如果變爻對動爻只沖不克時,本位動爻減力,但仍有生克權。變爻對本位動爻連沖帶克時,不論動爻旺衰,動爻無生克權。只有本位動爻臨日、月建時,本位動爻才有生克權。
10、變爻沖主卦中的靜爻
當變爻有沖主卦中靜爻的條件時,變爻沖旺相靜爻,此靜爻為暗動。沖休囚靜爻時為破或介于臨界狀態。
11、動爻沖靜爻
動爻沖旺相之靜爻時,靜爻為暗動,為沖起;沖休囚靜爻時,理同于月建沖靜爻。
在六爻中合與沖互解互破的順序是:
對于主卦中之合沖,變卦可解;變卦爻與主卦爻之合沖,日、月可解;月建與變爻、主卦爻之合沖,日建可解;日建與卦爻之臺沖,逢進行時之日、月可解。
(三)相克
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四)相害
子未相害、丑午相害、寅巳相害、卯辰相害、申亥相害、酉戌相害。
相害主損害之象,凡占遇之,均主不吉。占婚遇之,主離異再婚,占財遇之,主財物耗損,占生意遇之,主財散人離……”。
相合、相沖、相害、也可用指掌速記:
橫看相合:寅與亥合、卯與戌合、辰與酉合、巳與申合、午與未合。
豈看相害:寅巳相害、丑午相害、予未相害、申亥相害、酉戌相害。
斜看相沖:寅申相沖、丑未相沖、子午相沖、巳亥相沖、卯酉相沖,辰戌相沖。
十二地支是一個太極,有著自己的時間、空間、要素和聯系這四大支柱,其中的聯系就是因地支的五行屬性而產生的十二地支之間的五行生克制化關系。
但考慮到十二地支比五行多了七個要素,且每一行都各有陰陽,因此地支之間的五行關系變得更加復雜,在五行的相生、相克、相比這三種基礎作用關系之外,以及在十天干的相生、相克、相比、相沖、合化的這五種作用關系之外,又增加了相刑和相害的關系。其中最核心的還是相生、相克、相沖和化合這四種關系。
相生關系
地支之間的相生關系遵循五行相生順序,即亥子水生寅卯木,寅卯木生巳午火,巳午火生辰戌丑未土,辰戌丑未土生申酉金,申酉金生亥子水。
與天干間的相生關系不同,地支間的相生關系不再分陰分陽,而是單純按照五行屬性相生。
相生關系
相克關系
地支之間的相克關系同樣遵循五行相克順序,即寅卯木克辰戌丑未土,辰戌丑未土克亥子水,亥子水克巳午火,巳午火克申酉金,申酉金克寅卯木。
相比關系
地支之間的相比關系實際上就是五行相比關系,不過由于在十二地支中,五行中每一行的數量都增加了,變成了兩個或者四個,所以變得稍微復雜些。
具體的相比關系一共有八種情況,分別是亥子相比(水)、寅卯相比(木)、巳午相比(火)、申酉相比(金)、丑戌相比(土)、丑辰相比(土)、辰未相比(土)、未戌相比(土)。
其中每種相比關系又包括三種情況,比如亥子相比包括亥與亥相比、子與子相比、亥與子相比這三種情況,其中亥比子叫做相拱,子比亥叫做相扶,不過這里我們不再區分拱和扶,統一稱為相比關系。
其它七種相比關系依此類推。
此處我們要注意,在辰戌丑未四個土支中,沒有辰戌相比和丑未相比,這兩個是相沖的關系。
相沖關系:
相沖關系是相克關系中的特例,這里的沖有對沖、沖散、沖動、沖起的意思,與天干中的相沖相同。
十二地支中的相沖關系有六對,因此又稱為六沖,分別是子午相沖,丑未相沖,寅申相沖,卯酉相沖,辰戌相沖,巳亥相沖。
六沖關系
其中需要關注的是丑未相沖和辰戌相沖,這四個地支從五行角度來看都屬土,卻仍然會相沖,但沖中無克,與其它四對相沖關系不同。
我們看到,四象、八卦、六十四卦、天干、地支中都有相沖關系,這些相沖關系都是關于中心對稱(中心對峙)存在的,從陰陽上來說,都是陰陽完全相反的兩個事物,或者說都是類似于八卦中兩個錯卦的關系。這個規律有助于大家理解相沖關系的本質。
相合關系
十二地支間的合化關系比較復雜。
地支的合化分為三種,即、三合和三會,這個合與五行中的比和不同,但效果相似,都有增強彼此關系,增加彼此力量的效果。
1. :
地支之間的是指十二個地支之間的兩兩相合,一共有六對,因此叫做,分別是子丑合化土、寅亥合化木、卯戌合化火、辰酉合化金、巳申合化水、午未合化土。
關系
這種合有時候也叫絆,或者叫做合絆,相合的兩個地支緊密結合在一起,就相當于用繩子綁在了一起,雖然對彼此有增強力量的好處,但當需要其中某一個單獨行動的時候,這個繩子實際上就起到了反作用,成了絆腳繩,讓它無法自由行動,無法發揮應有的作用。
地支之間的關系又分為兩類,一類是合中帶克,比如子丑合,丑土克子水;卯戌合,卯木克戌土;巳申合,巳火克申金。還有一類是合中帶生,比如寅亥合,亥水生寅木;辰酉合,辰土生酉金;午未合,午火生未土。
理論在易理上很含混,很難解釋。
比如子丑合化土,首先子和丑為什么能夠合化,子五行屬水,丑五行屬土,原本應該是土克水,但現在卻合在了一起,這是很難用易理解釋清楚的。
而且子丑合是克中有合,合中帶克,因此在實際應用中有時候很難區分兩者之間到底是該論合還是論克,論合能增強力量,論克會削弱力量,這給易經的實際應用帶來了很大的模糊性,也造成了很大的障礙和麻煩。
比如在實踐中如果我們以丑土為研究對象,結果遇到子水發動來與丑土發生作用,這還好說,畢竟子水除了合丑土外不會有任何副作用,最多我們就當子水是打醬油的,不管它就行了。但若是我們以子水為研究對象的時候,結果遇到丑土發動來與子水發生作用,就很難判斷丑土到底是來干嘛的,是來合子水的?還是來克子水的?
其次子丑合化的產物為什么是土?這個在易理上是說不通的。而且在實踐中除了有子丑合化土的說法外,還有子丑合化水的說法,更加讓人一頭霧水。所以在實際應用中很多時候只考慮合而不考慮化,不再去考慮他們的合化產物。
另外五個合化關系同樣有這樣的問題。
雖然很多人對關系提出了各自不同的解釋,但沒有哪一家的理論是完備而且自圓其說的,都停留在經驗的層面。人們很難依靠易理來判斷孰是孰非,只能看誰的解釋更符合實際,應驗的概率更大,就采用誰的說法。
2. 三合:
三合局是易經中的一個重要概念,是由三個地支組成的彼此相合的關系。
十二地支中的三合局有四個,分別是申子辰合化子水局、亥卯未合化卯木局、寅午戌合化午火局、巳酉丑合化酉金局。
即金、木、水、火這四行都有各自的三合局,但沒有土的三合局,因為辰戌丑未這四個土已經成為四個三合局的組成部分了。
三合局
雖然三合局是由三個地支組成的,但組成一個三合局的這三個地支并不是任意選擇的,而是具有一定的內在關系,有著自己的規律。
第一個規律就是這四個三合局都是以土結尾的,辰、戌、丑、未四個土分別位于四個三合局的最后一位。
定位了三合局的最后一位,那么另外兩個地支就好判斷了。以申子辰為例,我們先定位辰,然后再來看申和子與辰有什么關系。
不難發現,在十二地支的自然排列順序中,申在辰的后面第四位,子在辰的前面第四位。換句話說,申與辰中間隔著三個地支,分別是巳、午、未;子與辰之間也隔著三個地支,分別是丑、寅、卯;同樣的,申與子之間也隔著三個地支,分別是酉、戌、亥。所以這第二個規律,就是形成三合局的三個地支之間都隔著三個地支,均勻分布在由十二地支構成的周天分布圖上,用直線將這三個地支連接起來,就組成了一個周天分布圖內部的等邊三角形。
另外三個三合局的規律與此相同。
第三個規律就是三合局將合力都匯聚到了中間的那個地支之上:
三合局的結果是讓中間地支的力量得到極大的增強和放大,所以三合局是各種關系中力量最強的一種。
這三個規律是我們從表面現象上、從空間分布上總結出來的三合規律,是沒有得到易理驗證過的,因此這個規律不是本質上的規律,只是外在表象上的經驗性規律。
三合局是可以用易理來解釋的,后面我們會講到十二地支中有個五行寄生十二宮的周期律,五行在十二個地支中發生著生老病死的周期運動,而三合局就是一個五行出生(生)、帝旺(旺)、墓庫(墓)的三個環節,以申子辰為例,申是五行水的長生之所,子是五行水的帝旺之所,辰是五行水死后的埋藏之所,所以申子辰是由水的出生、帝旺和埋藏這三個位置相合,共同增旺了五行水的力量。
其它三個三合局也是一樣的道理,分別是五行火的生、旺、墓、五行金的生、旺、墓和五行木的生、旺、墓構成的合局。這才是符合易理的三合局的本質。
因此只要我們記住了三合局的組成,也就記住了五行中除土行外其它四行的長生、帝旺和墓庫之所。同樣,知道了金木水火四行的十二個周期階段,也就能快速知道他的三合局的組成結構了。
3. 三會:
三會局是十二地支一個特有的現象,三會就是相鄰三個地支的會合與聚集,從而形成合力,來增旺自身的力量。
十二地支中的三會局有四個,分別是寅卯辰會卯木局、巳午未會午火局、申酉戌會酉金局、亥子丑會子水局。
三會局
根據十二地支的空間分布我們知道,寅、卯、辰分別位于東北方、正東方和東南方,都屬于東方,而東方屬木,是卯的位置,所以寅卯辰相會將力量匯聚在卯木身上,讓卯木的力量變強。巳、午、未三個地支分別位于東南方、正南方、西南方,所以三個地支相會,把中間午火的力量給增強了。
申酉戌三會和亥子丑三會是同樣的道理。
相害關系
相害關系是彼此妨害、阻礙的意思,十二地支中主要有六對相害關系,因此又稱為六害,分別是:子未相害,丑午相害,寅巳相害,卯辰相害,申亥相害,酉戌相害。
六害關系
地支之間的六害關系又分為兩類,一類是害中有克,如卯辰相害,卯木克辰土;子未相害,未土克子水;另一類是害中有生,如寅巳相害,寅木生巳火;丑午相害,午火生丑土;申亥相害,申金生亥水;酉戌相害,戌土生酉金。
從易理和卦理上來看,相害關系需要與相合關系和相沖關系結合在一起才好理解。從關系和六沖關系我們知道,子丑相合,丑未相沖,因此未土的存在沖散了子水與丑土的合作,或者說妨害了子水與丑土的合作,所以未土害了子水;從另一方面來看,午未合,子午相沖,因此子水的存在沖散了午火與未土的合作,或者說妨害了午火與未土的合作。所以子水和未土互相傷害,即子未相害。
同樣的道理,我們可以得到丑午相害,寅巳相害,卯辰相害,申亥相害,酉戌相害。
相刑關系
刑是刑罰、懲罰的意思,地支之間的相刑關系主要分為相刑、三刑和自刑三種。
相刑關系只有一種,即子卯相刑,其中子刑卯、卯刑子,又叫做無禮之刑。
三刑包括寅巳申三刑和丑未戌三刑兩種情況,其中寅巳申三刑又叫作無恩之刑,丑未戌三刑又叫作恃勢之刑。
自刑是自己懲罰自己,包括辰、午、酉、亥四種情況,分別是辰與辰相刑、午與午相刑、酉與酉相刑和亥與亥相刑。
相刑關系更多的是經驗結論,很難用易理來解釋說明。
在上面所講的地支之間的七種關系中,重要的還是生、克、比、合、沖這五種關系,相害關系和相刑關系在實踐中用的并不是很多,所以大家有所了解即可。
刑沖破害就是相克的意思,,貴人等等都是吉星 刑是刑法火是牢役之災
不要一天到晚搞這些封建的東西,這些東西自然就被化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