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名字按家族字輩區第2個字,第3個字家長自選.也可以不要第2個字.
名 和 字取好了.還要取 號
如:李白,名:白. 字:太白.號.香山居士.
:“名字”一詞,在古代代包括“姓”、“名”、“字”三個部分,三者各有各的性能和作用,是三個各自獨立而又相互依存的整
古人剛生下不久就有了名,長大以后要取字,兩者相連,通稱名字。關于二者的作用,清朝人王應奎曾說:“古者名以正體,字以表德。”意思是說,名是用來區分彼此的,字則是表示德行的。二者性質不同,用途也不大一樣。一般說來,古時候,名是階段性的稱呼,小時候稱小名,大了叫大名。等有了字,名就成了應該避諱的東西,相稱時也只能稱字而不稱名。
名與字在多數情況下共同構成一個人的代號,盡管用途不盡相同,二者之間還是有聯系的。古人大多因名取字,名與字內容毫不相干的情況幾乎見不到。如三國時的名將張飛,字翼德,在這—名字中,
“飛”是名, “翼德”則是對“飛”的解釋,因為
“飛”就是“翼之德”(翅膀扇動而造就的功德)。又如唐代大詩人白居易,字樂天,名與字之間也有聯系,即“居易”是因,“樂天”是果,只有居處安寧,才能知命而樂天。
古人的名有多種種類,字也有不同用途。起初,人們取字非常簡單,往往只取一字,與“子”、“伯”、“仲”、“甫”等表示年齡階段的字相連。如孔子弟子顏回字子淵,冉耕字伯牛,冉雍字仲弓,這些名字中的“淵”、“牛”、“弓”就是他們的字。當然,有些人取字時干脆只用一字,不加別的字辭,如陳勝字涉,項羽字籍等即是。東漢以后,人名取字才越來越講究,情況也越來越復雜。人們在有了名以后,往往把取字看得很重要。有些人在取字時注重效法古人,取字“士則”、“思賢”、“師亮”等等;有些人則寄托對當事人的厚望,取字“溫叟”(長壽不天)、“永全”等等。這些,無不含有深刻的意義。
古人除有名、字外,又多取號以代替名字。號是一種固定的別名,又稱“別號”。早在周朝時,人們就已經開始取號。對此,《周禮》解釋說,號為“尊其名更為美稱焉”,意思是說,號是人在名、字之外的尊稱或美稱。早期的號具有這點,有號的人多是那些圣賢雅士。如老子別號廣成子、范蠡別號鴟夷子皮等。先秦時期有名字又有號的人并不太多,至秦漢魏晉南北朝時,取號的人仍不很多,名載史籍者僅有陶潛別名五柳先生、葛洪別號抱樸子等數人。但是,到了隋唐時期,伴隨著封建國家的強盛和文化的高度發達,在名、字之外另取別號的人也逐漸多了起來。如李白號青蓮居士、杜甫號少陵野老、白居易號香山居士,皆屬此類。到了宋代,取號之風又有進一步的發展。人們熟知的《水滸傳》108將個個都有別號,正是代表著當時的社會風氣。明清人更把取號視為一種時髦,上至皇帝,下至一般黎民百姓,幾乎人人有號。正如清人凌楊藻在《蠡勺編》一書中記載的那樣,其時“閭市村壟,嵬人瑣夫,不識字者莫不有號,兼之庸鄙狂怪,松蘭泉石,一坐百犯;又兄‘山’弟則必‘水’,伯‘松’則仲必‘竹’,不尤大可笑也哉。近聞婦人亦有之,向見人稱‘冰壺老拙’,乃嫠媼也”。甚至一些落草為寇的盜賊也有別號。如上述書中舉了一個縣官審案的例子,就十分能說明問題。這一例子說,一位縣官在審理一樁竊案時,責難犯人為自己開脫罪責,犯人突然說道:“守愚不敢。”縣官不解其意,一問左右,才知道是犯人在自稱別號。
在用字上,取號與取名、字不同,大多不受字數多少的限制。從已知的歷代別號來看,有2字號,也有3字、4字號,甚至還有10余字、20余字的別號。如清代畫家鄭板橋的別號就有12字,即“康熙秀才雍正舉人乾隆進士”。至于宗教界的一位叫釋成果的法師,別號的字竟達28個之多,即“萬里行腳僧小佛山長統理天下名山風月事兼理仙鶴糧餉不醒鄉侯”。一個人的別號竟然用了近30個字,真可謂古今一大奇觀。
因為古人取號有較大的隨意性,并且不必加以避諱,因此,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飽受文字獄和避諱之苦的明清人,促使他們在名字之外更取別號來表現自己。當時的大多數人都取一個別號,但有些人的別號也有好幾個。如清初畫家石濤法名弘濟,別號清湘道人、苦瓜和尚、大滌子、瞎尊者,達4個之多。
綜上可知,我國古人的稱謂遠比現代人復雜,他們有姓名又有字、號。這種姓名字號的并存,既適應了當事人不同年齡階段和不同情況下的需要,也為中國的姓名文化增添了新的內容。
古代取名字的時候都是根據自己家的輩分來取名字的,名一定要跟隨自己父親的名,字一定要符合輩分,號的話一定要有一定韻味。
一、古人取名有以下幾個原則:
1、名字的子音要清脆順口。
2、形:字型結構要穩定要流暢。
3、意:所取的名字要有一定的意義。
4、合:與用名字人的五行相合。
5、諱:取名不可以和長輩的名字相同或者同音如果有必須寫的時間有所區別。
6、念也不是同一個音,這是對長輩的尊重,這是主要的幾個原則。
二、取字最常見的方法是名與字含義相同或相近,彼此能起解釋的作用。例如屈原,其名平,字原;《爾雅?釋地》中解釋“廣平曰原”。諸葛亮,字孔明,“亮”與“明”的字義十分相近;班固,字孟堅,固和堅都有“堅定不可動搖”的意思;杜甫,字子美,“甫”的解解釋則是“古代美男子的稱呼”;北宋散文家曾鞏,字子固,鞏和固意義相同。
三、名與字所取文字的含義正好相反相對。比如唐宋八大家之一的韓愈字退之,愈的意思是“痊愈、越來越好”之意;北宋詞人晏殊,字同叔,“殊與同”就是意義相反;再如宋朝著名理學家朱熹,其名熹,字元晦,“熹”明亮之意,而“晦”則是昏暗的意思。黃損,字益之,徐退,字進之, “損”與“益”,“退”與“進”,都正好可組成反義詞,這類雖然不多,但細細品味也別有一番意思。
四、由此及彼,于聯想中識雅趣。如關羽,字云長,由鳥兒的羽毛連想到天空的浮云。賈島,字浪仙,由島想到浪花的潔白自由。陸龍,字在田,錢謙,字受益,高明,字則誠,李宗仁,字德鄰,這一種又是根據某一成語而來:此類成語分別是:“見龍在田”,“謙受益”,“明則誠”,“德不孤,必有鄰”。
這里從文化分析的角度,揭示了古人取名時的好尚、愿望、期許等心理以及特定時代背景下的社會價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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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鑒外紀》有言:“姓者,統其祖考之所出;氏者,別其子孫之所自分。”
意思是:姓是用來統一其祖先,知道自己是從哪來的;氏是用來分別其后代,知道自己是那一部分。
由此可見,要區分姓與氏的,則要從先祖開始說起。
總所周知,我們上古時期是以部落劃分,臨水而居,人依傍著水流方能生存下來,因此將對水的稱呼作為自己的姓,也意味著自己的部落源于此,“姓者,統其祖考之所出”——即“知道自己從哪來”。比如我們的先祖黃帝,生于姬水,則以姬為姓;而炎帝,生于姜水,則以姜為姓。
基于那時生產力并不發達,男狩獵女采集,后者收益與相比前者更為穩定,且女性的生育能力代表著一個部落的延續,就此形成了“知母不知父”的母系社會,所以八大姓姬、姜、姒、嬴、妘、媯、姚、姞(還有另一種八大姓的說法:姬、姜、姒、嬴、妘、媯、姚、妊)都含女字也是這個道理。
氏出現在姓之后。這也好理解,能生存了就要開始謀發展,而人就在這發展中越來越多,可這一片土地上的資源就這么點,人多起來就養不起了,自然而然要分一批人出去。分出去之前姓姬的,分出去之后當然也姓姬,這就不太好區分了,但姬這個姓大家是不想改的,所以就往后加個氏來區分。
氏的出現是為了區別后來分出去的人,那就以分出去的人的生活特點作為氏。所以古時候的氏往往與這個部落的人的職業、所做所為、居住地特色相關。比如據說有巢氏是人類原始巢居的發明者;燧人氏是鉆木取火的發明者;神農氏是農業、醫藥的發明者等等。“氏者,別其子孫之所自分。”——即“知道自己是哪一部分”。
古時候的姓與氏的差別就在于此,兩者在不明就里時看著都很高大上,實際上卻與生產生活息息相關,前者意味著最初的生存,后者意味著不斷地發展。畢竟,人類文明從來不是什么空中樓閣,而是從古至今一直以來腳踏實地的發展。
漢族一般四個字。其他少民很長的,會加形容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