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國家沒有規定不能取兩個字的名字,但是警方建議取名最好使用三個字以免重名,另外不能過分追求標新立異,給小孩取名忌用生僻字、筆畫過多的字或字數太多,以免小孩初學寫字書寫困難,或受計算機系統姓名錄入字數限制。
《中華人民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規定: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法人、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享有名稱權。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有權使用、依法轉讓自己的名稱。
《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規定:
第七條?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人大網-華人民民法通則
辦理的時候一定要強調的和辦理人員說清有兩個名字,現在為止每個人的戶籍檔案上面都有別名(曾用名)的一欄的,名字最多就是兩個。
按規定起名為兩字的不予辦理上戶口。
新生兒取名禁止兩個字?原來,再過一個月,楊女士即將生產,她和丈夫早在懷孕兩個月后就給孩子取了個自認為很“有涵養”的名字,不但內涵豐富,而且叫起來還比較上口。“最主要的是,現在都已經喊了快半年的時間了,每天摸著肚子喊著他的名字,都已經習慣了。”即將臨盆的楊女士,每天都要撫摸著肚子喊著孩子的名字幻想著孩子出生時的模樣,以及以后咿咿呀呀學講話的時候,別人喊孩子的名字時孩子的反映,越想她就越覺得自豪,認為自己給孩子取的除了內涵豐富、朗朗上口外,還特別的親切,最最主要的是,這個名字男孩女孩都適用。
然而就在楊女士沉浸在喜悅中時,身邊的朋友和同事卻給她澆了一盆冷水。
面對即將到來的小生命,楊女士身邊的朋友和同事最關心的,就是即將伴隨小生命一生的名字。楊女士很自豪地把他們夫妻倆給孩子取的名字告訴了對方。然而就在聽到孩子名字的瞬間,楊女士的同事和朋友露出的表情以及說出的話,把楊女士火熱的心“澆了個透心涼”。
“同事和朋友一聽說我給孩子取的是兩個字的名字,馬上睜圓了眼睛問:‘你給他取的是兩個字的名字?你不知道現在兩個字的名字不能上戶口嗎?天,你是從火星來的嗎?連這個已經實行了好久的政策都不知道。’”楊女士以為朋友和同事們只是偶爾聽到了一些謠言而已,因為在她的印象中,從未聽說過此項政策。
隨著時間的推移,楊女士對自己的看法越來越懷疑。“以前不怎么信的,后來說的人越來越多,而且他們說得都很堅定,所以我就以為,自己是不是真的已經‘OUT’了,連這已經實行很久了的政策都沒聽說過。”
到詢問 得到不一樣的答復
楊女士的朋友和同事們的解釋都是:國家因為考慮到兩個字的名字重名的可能性太大,所以規定,給孩子上戶口時,必須是三個或三個字以上的名字。“我好好想了一下,身邊的同事和朋友們給孩子取的名字都是三個字以上的,以前印象中只有復姓的人名字才會是四個字,但是現在好多同事和朋友姓氏都是一個字的,也給孩子取四個字的名字。所以我就在想,這么多人都說得這么肯定,那就應該是了。”
于是,楊女士又跟丈夫商量,打算給孩子重新取名字。可夫妻倆又是上網查資料又是跑圖書館又是花錢找人取名字的,最后都沒找到一個滿意的名字。這時身邊又有一些朋友和同事勸楊女士別瞎操心了,認為他們之前給孩子取的名字就很好。
“這些朋友說,國家法律已經明文規定,公民有姓名自由的權利,也就是說,公民自己想取什么名字就取什么名字,只要不是很出格就行。如果不給兩個字名字的公民上戶口,公民就可以起訴。我認為我的這些朋友說得很對,可是他們畢竟是少數,那么多的人都說不可以,總不會是空穴來風吧。所以我就有點迷糊,不知道該信誰。”楊女士為難道。
于是,楊女士打算到了解情況,可是給出的答復并沒讓楊女士懸著的心落地,而是更加迷糊了。“我是外地人,聽說了這件事后我就打電話讓我爸去老家的問,老家的人回答說沒聽說過這回事,也沒見到相關文件,說是可以上的。但是我爸又說,也許各個地方的法規不一樣也不一定,還是問問畢節的比較好。所以我就自己跑去畢節城區的一個問,對方給出的回答模棱兩可的,沒說可以也沒說不可以。”因此,楊女士遂打電話向媒體求助,詢問是否知道相關文件的執行時間。
民警:為避免重名 建議取三字以上名字
根據楊女士的反映,5月19日,記者前往七星關公安分局流倉橋了解情況,一位潘姓警官告訴記者,在她工作期間,前來上戶口的市民還未出現兩個字的名字,她也不太清楚系統能不能上,上級部門也沒有專門的文件要求兩個字的名字不能上戶口。
“前來辦戶口的市民,我們都建議取三個字以上的名字,因為兩個字的名字重名的可能性太大了。”針對楊女士的情況,潘警官建議,如果實在想取兩個字的名字,建議還是事先準備好兩個名字,如果兩個字的名字系統不能上,那么就改用另一個準備好的三個字或三個字以上的名字替換。當記者詢問是否有相關文件規定兩個字的名字不能上戶口時,潘警官稱并不知情。“因為這個文件我也沒看到過,現在系統能不能受理,我也不敢保證,所以最好還是準備好一個備用的三個字的名字吧。”
可以。
國家沒有規定不能取兩個字的名字,但是警方建議取名最好使用三個字以免重名,另外不能過分追求標新立異,給小孩取名忌用生僻字、筆畫過多的字或字數太多,以免小孩初學寫字書寫困難,或受計算機系統姓名錄入字數限制。
《中華人民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規定: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法人、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享有名稱權。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有權使用、依法轉讓自己的名稱。
《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規定:
第七條?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人大網-華人民民法通則
可以啊
《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現在能起兩個字的名字嗎?
至于新生兒的姓名,既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兩個字、三個字、甚至復姓的四個字都可以,國家對此沒有明確規定,但盡量避免冷僻字。由于兩字姓名的重復或類同率太高,還是少用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