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的玉器可以隨便換著帶,沒問題
自己帶的觀音項鏈可以送人,當然對方必須也是敬佛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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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找人擇個日子
1.佩戴玉觀音吊墜不要外露。2.洗澡時要除下來。3.睡覺時也要除下來。
不要聽民間傳說隨意佩戴佛菩薩像,那是非常不恭敬,佛菩薩是要安放在上位恭敬誠心供奉的,真想保佑自己平安,就要止惡行善,依教奉行。
既然信佛,就要按佛經和祖師大德的講解來,不要亂聽亂學,佛教也沒有本命佛的說法。
前三日接到《歧路指歸》二本,見后附之徽章,頗不謂然。民國二年(編注:1913年)北京法源寺道階法師做佛誕紀念會,以釋迦佛像為徽章,光絕不知其事。事后道階來普陀,送光一徽章,光痛斥其褻瀆。至十二年(編注:1923年)仍復如是。上海亦仿而行之,今居士亦仿而行之。作俑之罪,始于道階。道階尚能講經,而于恭敬尊重,完全不講,亦可嘆也。彼會中所來之一切人員,各須身佩一徽章。若佩之拜佛,亦不合宜。佩之拜人,則彼此折福。然現在由道階提倡,已成通規。光亦知此事不易收拾,然以居士過愛,不能不為一說耳。(《印光法師文鈔·三編·卷二·復鄔崇音居士書》)
再錄一代大德李炳南老居士的開示:
現今之善男信女及在家居士,多以玉制佛像、觀音像掛件為護身符,不僅不戴在衣服外,還緊貼皮膚,入廁不摘,洗澡也不摘,褻瀆之罪絕非淺淺!還妄想依此植福消災,豈有如愿之理?!更有傳言所謂‘男戴觀音女戴佛’之說!印光大師乃大勢至菩薩化身,于此弊端之始就極陳其過,鑒于此流弊之泛濫,特錄大士之法語示眾!唯愿大眾惜福,莫遭罪業!(所引即為印祖《復鄔崇音居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