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歷史上的奴隸社會過渡中,可以說匈奴的發展,導致這個時期的文化,還有婚姻制度也成為了現在大家談論的一個點。而匈奴時期的婚姻制度,確實是讓大家都咋舌。在歷史上,匈奴有一個婚姻制度叫做收繼婚,而我們光聽名字,也可能不知道收繼婚是什么樣的制度。在原始社會當中都是男尊女卑,他們有著非常強烈的思想文化,因此也就形成了對婚姻制度的改變。
收繼婚就是在父親死后,兒子可以迎娶自己的母親。當兄長死后,弟弟也可以迎娶自己的嫂子,這樣的婚姻制度在如今是絕對不能夠被允許的。先不說近親結婚,生出來的孩子可能是畸形,這也是違背了倫理道德,而在匈奴時期,這樣的婚姻制度卻非常的正常。匈奴有這樣的收繼婚制度,主要是害怕財產被外人所搶走。
而這樣的制度可以直接的把財產留給自己的兒子,讓兒子繼承父親的遺產,所以說在父親以及兄長去世之后,后輩可以直接的迎娶自己的母親或者是嫂子。匈奴人大多以群居生活為主,這主要是害怕在一個族群的父輩去世之后會有分裂的影響,或者是有其他人繼承了自己父輩財產。讓我們覺得最難以接受的,無非也就是母親與自己的兒子通婚,嫂子跟自己的小叔子通婚。
歷史上還有記載,奶奶跟自己的孫子通婚這樣的尷尬情況,現在很多的人在談起這段歷史的時候,都不知道該如何去講述。匈奴部落也是希望自己的傳統能夠更加的純正,所以說也就有了這樣的情況,并且不讓后代改姓。即使是非常開放的21世紀,我們也很難接受這種收繼婚的制度。從這里也可以看出,當時的制度有多么的不堪入目。
因為在古代女人的地位非常的低,如果戰爭比較多的情況下,生育問題就落在了女人的肩膀上,所謂的論禮道德就沒有了底線。
匈奴是古代著名的草原民族,匈奴人與我們中原的漢人本身同屬于華夏民族,是華夏民族的兩個分支,本身血脈相連卻曾是我國數百年的強鄰。
自東周開始,歷經秦、漢等三個朝代始終與我國紛爭不斷,最終被漢武帝窮盡全國之力打得大敗,大部分遷至歐洲的咸海以西,后在南北朝時期被徹底消滅,消失在歷史的長河中。
雖然匈奴早已不在,但古匈奴人留下的很多文化卻深深影響著后來的歷代草原民族,尤其是“父妻子繼,兄死娶嫂”的傳統,甚至在一千多年后的蒙古時期還依然被傳承著,這是為什么呢?
“父妻子繼,兄死娶嫂”的意思就是匈奴人的父親死了以后,父親的妻妾要嫁給自己的兒子,不可以外嫁。哥哥死后,他的妻妾也是要嫁給自己的弟弟,依然不會外嫁,除非沒有兒子或兄弟。
當然,這里娶母指的是庶母,而并非自己的親生母親,對待親生母親,匈奴人的孝道還是和漢人一樣的。
而形成這種習俗的原因就是,匈奴人認為如果一個男人死了,他的妻妾嫁給自己的兄弟或兒子,這樣自己生前的地位和所獲得的財富就不會外流,還是在自己家人手中。
而且妻妾們生下的孩子在血統上也還是沒什么太大變化,跟自己都是有關系的,尤其對于有著很高權勢、地位的匈奴貴族,這種思想就仿佛是給自己的兒子、兄弟留下一份遺產一樣,需要他們來繼承,同時也為了保證未來繼任者的血統純正。
實際上這種將自己的女人視為遺產,交付到接管自己財富或權力的親人手中,讓他們作為自己延續的思想在古代不光匈奴人有,世界上分很多地方都普遍存在,只是方式不同罷了。
當然,這種“父妻子繼,兄死娶嫂”的傳統大多也是實行在匈奴貴族們身上,對于一般的匈奴底層百姓來講,本身就沒什么個人財富和地位,自己死后老婆也就沒什么可繼承的了,很多也都會選擇改嫁。
但是為什么說匈奴人這種看似有悖人倫的傳統在當時還算比較人性化的呢?
是因為那時候正出于我國的秦漢時期,也就是2000多年以前,在那個時候,世界上大多數地區還都處于原始社會或是奴隸制社會中,文化、禮教方面與現在相比簡直天差地別,很多習俗都是我們現代人無法想象的。
相比于那些拿自己的女人祭祀、陪葬的方法,匈奴人“父妻子繼,兄死娶嫂”的習俗雖然看上去不符合當代人的倫理觀,但還算是對待遺孀的一種比較人性的方式。
雖然我國在當時已經有了很高的禮教制度,但在男尊女卑的制度下,一些有權勢地位的人死后也是會讓自己心愛的妻妾來陪葬,也就是讓她們自盡以后來陪自己長眠地下。這是一種古代社會男人的占有欲造成的,也是因為古代人過于相信死后世界,所以要將自己心愛的女人和心愛的物件都帶到死后的世界繼續享用。
而匈奴人讓自己的兒子或兄弟來繼承他的妻妾,其實也是給這些妻妾們一個比較好的去處,畢竟也算是間接的讓繼承自己地位的親人替自己照顧了她們的余生。
在這一習俗上,西漢時期以公主身份嫁到匈奴和親的王昭君就是個典型例子。
西漢前期,匈奴頻頻襲擾我國邊境,而當時的漢帝國自從高祖皇帝白登之圍后精銳損失大半,根本無力發動進攻,只能一直以防御態勢苦苦支撐。于是在文帝、景帝時期,漢朝皇室開始采取與匈奴和親的方法來換取短暫和平,爭取時間讓國家得以發展。
起初,漢朝確實是由真正的公主嫁到匈奴去和親,比如漢武帝的親姐姐曾經就被作為和親公主嫁到了匈奴。
但后來隨著漢帝國不斷強大,即便與匈奴和親,大多被派去的也是一些宮女或是皇室宗親家的女兒,直到元帝時期,西漢王朝已經大不如從前,雖然匈奴早已被漢武帝和漢宣帝兩朝打得分裂為五部,退居漠北,但此時對漢朝北部還是構成一定的威脅。
這時,南匈奴的呼韓邪單于迫于匈奴內部的兼并戰爭率部向漢朝投降,并請求和親,漢元帝將王昭君以公主身份下嫁,并與其永結盟好。王昭君嫁給呼韓邪單于時,呼韓邪已經年事已高,只和王昭君生有一女兒后就去世了。
按照匈奴人的傳統,王昭君作為呼韓邪單于的正妻,嫁給了南匈奴的繼任者復株累若鞮單于,為其生有兩女,再后來復株累若鞮單于死后,昭君依舊按照匈奴習俗嫁給了呼韓邪單于的孫子,也就是復株累若鞮單于之子。
昭君出塞后,就是因為這種匈奴人“父妻子繼,兄死娶嫂”的傳統,先后嫁給三代匈奴單于,為漢王朝換來了長達60年的和平。在此期間,她為匈奴人帶來了漢民族的文化,促使了南匈奴與中原的經濟、文化往來,也間接性的使得南匈奴在后來逐漸融合到了漢民族中,成為中華民族大家庭的一員。
這份歷史貢獻讓王昭君成為我國歷史上與文成公主并稱的兩位最具聲望的和親公主之一。
也許是因為匈奴人與我們都是華夏民族的分支,本身同屬一脈的原因,所以在我國古代乃至于近代中也有一種與匈奴人“父妻子繼,兄死娶嫂”比較近似的婚娶方式,那就是兄弟共用一妻。
這種婚娶方式大多出現在亂世年間的窮苦家庭,因為家庭貧困,又需要傳承血脈,所以兄弟間很多會共娶一個妻子,讓她來為這個家族的兄弟們繁衍子嗣。但相比于匈奴人,我們的這種傳統就只能算是一種窮苦家庭的無奈之舉了。
公元前3世紀前后,匈奴人登上了歷史舞臺。這時正值原始氏族社會過渡到奴隸制社會時期,氏族社會的各種風俗習慣,仍有許多的遺留。蒸母(雖不是生母)、報嫂的風俗,就是其中之一。他們認為,嫁入本氏族的女子,仍是以氏族對氏族,而不是以個人對個人。女子嫁到夫家,她不僅屬于夫家的一個家庭成員,同時也屬于夫家氏族中的一個氏族成員。如果夫死之后,妻若改嫁,其勢不僅脫離夫家,而且也脫離夫家的氏族。為了把她們約束在本氏族之中,除生母外,全由兒子或兄弟繼承她們的婚姻關系,使她們不能脫離夫家的氏族共同體而單獨采取個人行動。如公元前31年(成帝建始二年),呼韓邪單于亡故,其子雕陶莫皋繼位為復株累單于,復妻其后母王昭君。后漢書·南匈奴傳道:“及呼韓邪死,其前閼氏子代立,欲妻之,昭君上書求歸,成帝勒令從胡俗,遂復為后單于閼氏焉。”
在匈奴人的婚姻關系中,除了有“妻后母、報寡嫂”的習俗,還有一種婚姻關系即“和親”。大單于把自己心愛的女人、女兒們,作為拉攏對發展、鞏固自己民族有利的的外交手段,使其為我所用。如漢武帝時,漢歙(xi,音西)侯趙信,(原歸附漢朝的匈奴小王)投降匈奴,因為他長期在漢,熟悉漢朝的軍、政情況,大單于遂封他為“自次王”(意為尊重他僅次于單于自己),以姊為妻之,與他共謀圖漢。以上這些婚姻現象,匈奴人一直延續至公元4世紀初。自匈奴之后的北方游牧民族也都有這種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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