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學說在研究金木水火土五種物質特性的基礎上,又進一步探討五行之間的相互關系,這種關系被稱為“生克制化”,即五行相互之間既有促進、助長,又有制約、抑制,維持著事物之間的動態平衡。
具體內容如下:
相生:即促進、資生、助長之意。五行中的某一行對另一行具有促進、資生、助長的作用,如木可以助火燃燒,叫做木生火;水可以滋養木生長,叫做水生木;火燃燒后成灰而變成灰土,叫做火生土;金埋在土中,可認為是土生金;金熔化后變成液汁,可以認為是金生水。《難經》中把這種關系比喻為“母子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如木生火,木為火之母,火為木之子。
余可類推。五行學說還規定了五行相生的次序: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相克:即制約、抑制之意。五行中的某一行對另一行具有制約、抑制的作用。如水可以滅火,叫做水克火;火可以熔金,叫做火克金;金屬制品可以伐木,叫做金克木;木生土中可以疏達土壤,叫做木克土;土可以筑堤擋水,叫做土克水。這種關系又稱“所勝”、“所不勝”。
我克者為我所勝,克我者為我所不勝。例如金克木,金對木講,木為金“所勝”,金為木“所不勝”。余可類推。五行相克也有固定次序: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相生相克是五行之間的正常關系,五行之間就是在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的關系中保持著動態平衡。五行間的這種關系又稱為“生克制化”關系。例如土克水,如果只有相克,水被制約,就會越來越弱,但是水又生木,木可以克上,因此水又間接地對土進行制約,而土又生金,金可以生水,所以土又間接地促進了水,這樣才保持了五行之間的動態平衡。張景岳在《類經圖翼》中作了很好的說明:“蓋造化之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則亢而為害。”
如果五行之間出現異常的克制現象,破壞了五行的平衡,稱為“相乘”和“相侮”。
相乘,是指某一行對另一行過度的相克。由于某一行的過度亢盛,恃強凌弱,超過了正常制約的范圍,在五行學說中稱為“相乘”,如木克土,木行太盛,過度克土,稱為“木乘土”。
相侮,是指反克。如木克土,而土行太過,不僅未被木所制約,反而欺凌木行,叫做土侮木。
相生:
木生火, 是因為木性溫暖, 火隱伏其中, 鉆木而生火, 所以木生火。
火生土, 是因為火灼熱, 所以能夠焚燒木,木被焚燒后就變成灰燼,灰即土,所以火生土。
土生金, 因為金需要隱藏在石里, 依附著山,津潤而生, 聚土成山, 有山必生石, 所以土生金。
金生水,因為少陰之氣(金氣)溫潤流澤, 金靠水生,銷鍛金也可變為水, 所以金生水。
水生木,因為水溫潤而使樹木生長出來, 所以水生木。
相克:
金克木,因為金屬鑄造的割切工具可鋸毀樹木。(有礦的土地不長草)
木克土,因為樹根吸收土中的營養,以補己用,樹木強壯了,土壤如果得不到補充,自然削弱。
土克水,因為土能防水。(兵來將擋水來土掩)
水克火,因為火遇水便熄滅。
火克金,因為烈火能融化金屬。
相生就是相互幫助,相克就是相互制約。相同的話就是志同道和相比和了
五行學說認為,五行之間存在著生、克、乘、侮的關系。
五行的相生相克關系可以解釋事物之間的相互聯系,而五行的相乘相侮則可以用來表示事物之間平衡被打破后的相互影響。相生即相互資生和相互助長。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生關系又可稱為母子關系,如木生火,也就是木為火之母,火則為木之子。
五行相生相克的原理
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在五行相生的關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我生兩方面的關系,也就是母子關系。
五行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一)五行的相生相克
五行構成了萬事萬物,但五行之間仍按一定的規律相互依存、相互制約,以維持事物生化不息的動態平衡。在正常狀態下,有五行相生與五行相克兩種機制。
1. 五行相生
生有資生、助長、促進之意。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著有序的遞相資生、助長、促進的關系。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形成周而復始的圓周運動。五行之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兩種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難經》稱為母子關系。以木為例,由于土生木,而木又生火。也就是土是木之母,木為土之子。而火為木之子,木為火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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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五行相克
克有克制、抑制、制約之意。五行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著有序的遞相克制、制約的關系。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與五行相生一樣,也形成周而復始的圓周運動。五行之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與“我克”兩種關系。“克我”者為我“所不勝”,“我克”者為我“所勝”。《內經》稱為“所勝”、“所不勝”關系。以土為例,克我者是木,故木為土的“所不勝”;我克者是水,故水為土之“所勝”。
3. 五行制化
制,即制約、克制;化即生化、變化。五行制化是指五行生克的動態平衡關系。《類經圖翼·運氣上》說:“蓋造化之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則亢而為害。”五行相生,助長、促進事物的發生與成長。相生太過,就必須克制,所以才有五行相克,以抑制、制約事物的過分亢盛為害。這樣生中有克,克中有生,才能維持和促進事物正常的平衡協調和發展變化。
(二)五行的反常生克
五行在正常范圍內,雖有量的變動而引起生克平衡的波動,但不致出現質的變化。若因某種原因,對立統一的生克制化關系失去了動態平衡,就會導致反常的生克關系。常見的有相生太過、相生不及、相克太過與反克四種情況。
1. 相生太過
五行中任何一行相生太過,若無有效及時抑制,必定會亢盛為害。例如水氣盛,生木特旺,木偏亢,若為金氣及時有效制約,必導致過克與反克,也就是乘土侮金。同時,木氣偏旺,生火也偏亢,導致火氣上炎。
2. 相生不及
五行任何一行虛衰,必將引起兩種相生不及的異常變化。一種是母病累子,例如火能生土,若火母不足,則土子也不足,結果火衰土虛。另一種是子病累母,例如木為水之子,若木氣久衰,勢必下損水母,終至母受子累,木枯水竭。相生不及也必將導致乘侮異常。
3. 相克太過
相克太過又稱為相乘,簡稱過克。乘是乘虛侵襲的意思。五行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過度克制“所勝”行的狀態。常見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某氣偏亢則會過度克制此氣之“所勝”。例如,金氣偏亢,必乘木;火氣偏亢,必乘金;土氣偏亢,必乘水。另一種是某氣為正常水平,而所克之氣過度虛弱,此時某氣正常的克制就變成了一種相對過度的克制,也稱為相乘。例如,水本克火,若火氣過衰,則水氣雖未偏亢,而已造成過度克制火氣情況,稱為火虛水乘,同樣還有土虛木乘、木虛金乘等等。
4. 反克
即相侮,又稱反侮。侮有持強凌弱的意思。五行相侮,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反向克制“所不勝”行的狀態。常見也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某氣有余則會反向克制其“所不勝”行。例如,木其偏亢,必侮金;水氣偏亢,必侮土;金氣偏亢,必侮火。另一種是某氣處于正常水平,而“所不勝”之氣偏衰,此時某氣原本正常的被克制反而變成了一種相對強盛的反向克制,也稱為反侮。例如,木本克土,若木氣偏衰,此時土氣雖然為正常水平,仍可抽象由被克制變成反向克制“所不勝”之木的狀態,稱為木虛土侮。同時還有金虛木侮、水虛火侮等等。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現象,兩者之間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的。相乘與相侮的主要區別是:前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發生過強的克制,而形成五行間的生克制化異常:后者是與五行相克次序發生相反反向的克制現象,而形成五行間的生克制化異常。兩者之間聯系是:在發生相乘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侮;發生相侮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乘。
綜上所述,五行中任何一行的生克制化異常均可表現為相關行的生克反常。相生太過與相生不及均可引發相關下的相乘或相侮。這4種生克反常實質上是密切相關、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的。正如《素問·五運行大論》所說:“氣有余,則制已所勝而侮所不勝;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