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的生克乘侮
(1)相生與相克。相生,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具有促進、助長和資生的作用;相克,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的生長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約的作用。相生和相克,在五行學說中認為是自然界的正常現象;對人體生理來說,也是屬于正常生理現象。正因為事物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聯系,才能使自然界維持生態平衡,使人體維持生理平衡,故說“制則生化”。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由于五行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關系,所以從五行中的任何“一行”來說,都存在著“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個方面的聯系。
“生我”和“我生”,在《難經》中比喻為“母”和“子”的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所以五行中的相生關系又可稱作“母子”關系。如以火為例,由于木生火,故“生我”者為木;由于火生木,故“我生”者為土。這樣木為火之“母”,土為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內經》中稱作“所不勝”和“所勝”。即是“克我”者是“所不勝”,“我克”者是“所勝”。再以火為例,由于火克金,故“我克”者為金;由于水克火,故“克我”者為水。
相生與相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克,就不能維持其正常協調關系下的變化和發展。只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克,如環無端,才能生化不息,并維持著事物之間的動態平衡。
(2)相乘與相侮。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之間正常的生克關系遭遇破壞后所出現的不正常相克現象。
相乘:乘,即是以強凌弱的意思。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對被克的“一行”克制太過,從而引起一系列的過度克制反應。
當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過于強盛,可造成被克的“五行”克制太過,促使被克的“一行”虛弱,從而引起五行之間的生克制化異常。例如:木過于強盛,則克土太過,造成土的不足,即稱為“木乘土”。另一方面,也可由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虛弱,因而對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顯得相對的增強,而其本身就更衰弱。例如:木本不過于強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圍。但由于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對增強,使土更加不足,即稱為“土虛木乘”。
相侮:侮,在這里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由于五行的某“一行”過于強盛,對原來“克我”的“一行”進行反侮,所以反侮亦稱反克。例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別強盛時,不僅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對金進行反侮(即反克),稱作“木侮金”,或是發生反侮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虛弱,不僅不能對木進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稱作“金虛木侮”。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現象,兩者之間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相乘與相侮的主要區別是:首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發生過強的克制,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后者則是與五行相克次序發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現象,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兩者之間的聯系是在其發生相乘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侮;發生相侮時,也可以同時發生相乘。如:木過強時,既可以乘土,又可以侮金;金虛時,既可以受到木的反侮,又可以受到火乘。
五行怎樣相生相克?
五行相生:
金生水,
水生木,
木生火,
火生土,
土生金.
五行相克:
金克木,
木克土,
土克水,
水克火,
火克金.
五行相生含義:
木生火,
是因為木性溫暖,
火隱伏其中,
鉆木而生火,
所以木生火.
火生土,
是因為火灼熱,
所以能夠焚燒木,
木被焚燒后就變成灰燼,
灰即土,所以火生土.
土生金,
因為金需要隱藏在石里,
依附著山,
津潤而生,
聚土成山,
有山必生石,
所以土生金.
金生水,
因為少陰之氣(金氣)溫潤流澤,
金靠水生,
銷鍛金也可變為水,
所以金生水.
水生木,
因為水溫潤而使樹木生長出來,
所以水生木.
五行相克含義:
是因為天地之性
眾勝寡,
故水勝火.
精勝堅,
故火勝金.
剛勝柔,
故金勝木.
專勝散,
故木勝土.
實勝虛,
故土勝水.
五行生克制化宜忌:
金:
金旺得火,
方成器皿.
金能生水,
水多金沉;
強金得水,
方挫其鋒.
金能克木,
木多金缺;
木弱逢金,
必為砍折.
金賴土生,
土多金埋;
土能生金,
金多土變.
火:
火旺得水,
方成相濟.
火能生土,
土多火晦;
強火得土,
方止其焰.
火能克金,
金多火熄;
金弱遇火,
必見銷熔.
火賴木生,
木多火熾;
木能生火,
火多木焚.
水:
水旺得土,
方成池沼.
水能生木,
木多水縮;
強水得木,
方泄其勢.
水能克火,
火多水干;
火弱遇水,
必不熄滅.
水賴金生,
金多水濁;
金能生水,
水多金沉.
土:
土旺得水,
方能疏通.
土能生金,
金多土變;
強土得金,
方制其壅.
土能克水,
水多土流;
水弱逢土,
必為淤塞.
土賴火生,
火多土焦;
火能生土,
土多火晦.
木:
木旺得金,
方成棟梁.
木能生火,
火多木焚;
強木得火,
方化其頑.
木能克土,
土多木折;
土弱逢木,
必為傾陷.
木賴水生,
水多木漂;
水能生木,
木多水縮.
天下萬物分為五類:金、木、水、火、土這就是五行。五行彼此之間存在相生相克的關系: 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金生水,因為金若被烈火燃燒,便溶為液體,液體屬水;
水生木,因為水灌溉樹木,樹木便能欣欣向榮;
木生火,因為火以木料作燃料的材料,木燒盡,則火會自動熄滅。
火生土,因為火燃燒物體后,物體化為灰燼,而灰燼便是土;
土生金,因為金蘊藏于泥土石塊之中,經冶煉后才提取黃金;
五行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金克木,因為金屬鑄造的割切工具可鋸毀樹木;
木克土,因為樹根苗的力量強大,能突破土的障礙;
土克水,因為土能防水;
水克火,因為火遇水便熄滅。
火克金,因為烈火能溶解金屬。請采納!!
五行,即是金、木、水、火、土 五種的運動。
五行學說認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由金、木、水、火、土五種基本條件之間的運動變化而生成的。同時,還以五行之間的生、克關系來闡釋事物之間的相互聯系,認為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靜止的,而是在不斷的相生、相克的運動之中維持著協調平衡。這即是五行學說的基本涵義。
這種觀點中是建國以后,老中醫為了表明中醫思想具有唯物主義特征而注釋的。 指金、木、水、火、土五種物質運動方式。我國古代思想家用五行理論來說明世界萬物的形成及其相互關系。中醫用五行來解釋生理病理上的種種現象。預測未來的人用五行相生相克來推算人的命運(當下還沒有大量可靠的證據證實五行相生相克來推算人的命運是否準確)。在這一觀點中,“行”被理解成運動。
《糖尿病行為醫學技術指南》作者、天津醫科大學王英博士,撰著了《儒醫理論與心身疾病治療》,對陰陽五行學說進行了全面訓詁和重新解析。引起學術界重視。鄭玄《洪范注》:“行者,順天行氣也。”《春秋繁露》解釋說:“行者,行也。”五行的“行”首先是動詞,然后轉化成描述“動”的名詞。五行,也就是五種基本走勢。所以接著就用了五種運動方式來說明木火土金水。可見漢代儒家理解的木火土金水,是基于陰陽運動方式作出的定義,而不是五種基本物質。至于《左傳》中才出現“五材” ,這并不表示五行就是五材。“行”字在古代從來就沒有“材”的含義,把“五行”解釋成“五材”也就沒有任何根據。這種把不同的文獻的內容沒經過文字訓詁而硬放到一起解說的做法,在學術上是不嚴謹的。 第一種觀點
這種觀點起源于《洪范》。今人多理解為:
木的特性:日出東方,與木相似。古人稱“木曰曲直”。“曲直”,實際是指樹木的生長形態,為枝干曲直,向上向外周舒展。因而引申為具有生長、升發、條達舒暢等作用或性質的事物,均歸屬于木。火的特性:南方炎熱,與火相似。古人稱“火曰炎上”。“炎上”,是指火具有溫熱、上升的特性。因而引申為具有溫熱、升騰作用的事物,均歸屬于火。
土的特性:中原肥沃,與土相似。古人稱“土爰稼穡”,是指土有種植和收獲農作物的作用。因而引申為具有生化、承載、受納作用的事物,均歸屬于土。故有“土載四行”和“土為萬物之母”之說。
金的特性;日落於西,與金相似。古人稱“金曰從革”。“從革”是指“變革”的意思。引申為具有清潔、肅降、收斂等作用的事物,均歸屬于金。
水的特性:北方寒冷,與水相似。古人稱“水曰潤下”。是指水具有滋潤和向下的特性。引申為具有寒涼、滋潤、向下運行的事物,均歸屬于水。
第二種觀點
這種觀點起源于當代學者聶文濤對《素問》的訓詁。
五行的性質應從“平氣”、“不及”、“太過”三方面考慮。平氣時, 木曰敷和,火曰升明,土曰備化,金曰審平,水曰靜順;不及:木曰委和,火曰伏明,土曰卑監,金曰從革,水曰涸流。太過:木曰發生,火曰赫曦,土曰敦阜,金曰堅成,水曰流衍。從這三面考慮之后,才能體會出中醫學思維中對生命自我維護的理解。對人體能力的不同理解,正是中西醫學的差別所在。
第三種觀點
木,生發、條達、主仁,其性直,其情和。
火,炎熱、向上、主禮,其性急,其情恭。
土,長養、化育、主信,其性重,其情厚。
金,清凈、收斂、蕭殺、主義,其性剛,其情烈。
水,寒冷、流動、向下,主智,其性聰,其情善。 ①歸類法:事物的五行屬性是將事物的性質與五行的特性相類比得出的。如事物與木的特性相類似,則歸屬于木;與火的特性相類似,則歸屬于火等等。例如:以五臟配屬五行,則由于肝主升而歸屬于木,心陽主溫煦而歸屬于火,脾主運化而歸屬于土,肺主降而歸屬于金,腎主水而歸屬于水。以方位配屬五行,則由于日出東方,與木的升發特性相類,故歸屬于木;南方炎熱,與火的炎上特性相類,故歸屬于火;日落于西,與金的肅降特性相類,故歸屬于金;北方寒冷,與水的特性相類,故歸屬于水。
②推演法。如:肝屬于木,則肝主筋和肝開竅于目的“筋”和“目”亦屬于木;心屬于火,則“脈”和“舌”亦屬于火;脾屬于土,則“肉”和“口”亦屬于土;肺屬于金,則“皮毛”和“鼻”亦屬于金;腎屬于水,則“骨”和“耳”、“二陰”亦屬于水。
③五行學說還認為屬于同一五行屬性的事物,都存在著相關的聯系。如方位的東和自然界的風、木以及酸味的物質都與肝相關。現將自然界和人體的五行屬性,列簡表如下。
對人體來說,是將人體的各種組織和功能歸結為以五臟為中心的五個生理系統。 五行之間存在著相生相克的關系與規律,沒有相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想克就不能維持事物在發展和變化中的平衡與協調,任何事物內部以及事物之間的關系都存在生和克的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并且生中有克,克中有生,互為因果,相反相成,互相為用,推動和維持著事物的正常的發生,發展與變化。
五行相生的規律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相克的規律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1)相生與相克。相生,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具有促進、助長和資生的作用;相克,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的生長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約的作用。相生和相克,在五行學說中認為是自然界的正常現象;對人體生理來說,也是屬于正常生理現象。正因為事物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聯系,才能使自然界維持生態平衡,使人體維持生理平衡,故說“制則生化”。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由于五行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關系,所以從五行中的任何“一行”來說,都存在著“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個方面的聯系。
“生我”和“我生”,在《難經》中比喻為“母”和“子”的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所以五行中的相生關系又可稱作“母子”關系。如以火為例,由于木生火,故“生我”者為木;由于火生土,故“我生”者為土。這樣木為火之“母”,土為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內經》中稱作“所不勝”和“所勝”。即是“克我”者是“所不勝”,“我克”者是“所勝”。再以火為例,由于火克金,故“我克”者為金;由于水克火,故“克我”者為水。
相生與相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克,就不能維持其正常協調關系下的變化和發展。只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克,如環無端,才能生化不息,并維持著事物之間的動態平衡。
(2)相乘與相侮。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之間正常的生克關系遭遇破壞后所出現的不正常相克現象。 相乘:乘,即是以強凌弱的意思。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對被克的“一行”克制太過,從而引起一系列的過度克制反應。
當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過于強盛,可造成被克的“五行”克制太過,促使被克的“一行”虛弱,從而引起五行之間的生克制化異常。例如:木過于強盛,則克土太過,造成土的不足,即稱為“木乘土”。另一方面,也可由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虛弱,因而對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顯得相對的增強,而其本身就更衰弱。例如:木本不過于強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圍。但由于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對增強,使土更加不足,即稱為“土虛木乘”。
相侮:侮,在這里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由于五行的某“一行”過于強盛,對原來“克我”的“一行”進行反侮,所以反侮亦稱反克。例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別強盛時,不僅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對金進行反侮(即反克),稱作“木侮金”,或是發生反侮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虛弱,不僅不能對木進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稱作“金虛木侮”。 五行學說應用于生理,就在于說明人體臟腑組織之間,以及人體與外在環境之間相互聯系的統一性。
中醫五行分類表——五行與人體和自然界的對應關系
五行 木 火 土 金 水
人體五臟肝 心 脾 肺 腎
六腑膽 小腸 胃 大腸 膀胱
五官目 舌 口 鼻 耳
形體 筋 脈 肉 皮毛 骨
情志 怒 喜 思 悲 恐
五聲 呼 笑 歌 哭 呻
變動 握 憂 噦 咳 栗
自然界五音 角 徵 宮 商 羽
五味 酸 苦 甘 辛 咸
五色 青 赤 黃 白 黑
五化 生 長 化 收 藏
五氣 風 暑 濕 燥 寒
五方 東 南 中 西 北
五季 春 夏 長夏 秋 冬 (1)在疾病診斷上的運用
從本臟所主的色、味、脈來診斷本臟病。如面見青色,喜食酸味,脈見弦象,可以診斷為肝病;面見赤色,口味苦,脈象洪,可以診斷為心火亢盛。脾虛的病人,面見青色,為木來乘土;心臟病人,面見黑色,為水來乘火,等等。
從它臟所主的色、味、脈來診斷五臟疾病的傳變情況。如脾虛病人,面見青色,脈現弦象,為肝病傳脾(木乘土);肺病之人,面見紅色,脈現洪象,為心病傳肺(火乘金)。五臟中任何一臟有病,都可以傳及其他四臟,用五行學說來分析,存在著相乘、相侮、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四種傳變關系。
從色與脈之間的生克關系來判斷疾病的預后。如肝病面色青,見弦脈,為色脈相符。如果不見弦脈,反見浮脈,則屬相勝之脈,則克色之脈(金克木),為逆,主預后不良;若見沉脈,則屬相生之脈,即生色之脈(水生木),為順,主預后良好。
(2)在疾病治療上的運用
①控制五臟疾病的傳變。如肝病能傳脾(木乘土),預先予以補脾,防其傳變。“見肝之病,則知肝當傳之于脾,故先實其脾氣”。
②確定治療原則。概括為“補母瀉子”法,即“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補母,是針對具有母子關系的虛證而治療的,如肝虛補腎,因為腎為肝之母,所以補腎水可以生肝木。瀉子,是針對具有母子關系的實證而治療的,如肝實瀉心,因為心為肝之子,所以瀉心火有助于瀉肝木。 根據相克關系來確定治療原則,可以概括為“抑強膚弱”法,即瀉其克者之強,補其被克者之弱。如肝木太過而乘脾土,肝木太過為強,必須瀉之,脾土為弱,必須補之。
③制定治療方法 藥物治療方面,如滋水涵木法,是用滋補腎陰以涵養肝陰的方法,適用于腎陰虧損而肝陰不足的病證。又如培土生金法,是用健脾益肺的方法,適用于脾失健運而肺氣虛弱的病證。又如扶土抑木法是用疏肝健脾藥治療肝旺脾虛的一種方法。
此外,在針灸和精神療法方面,都可以利用五行的克制作用來選穴和調節情志。如悲可以勝怒,是因為悲為肺志屬金,怒為肝志屬木的緣故。
在實際運用的過程中,陰陽五行學說,常常是相互聯系,不可分割的。陰陽五行學說的結合,不僅可以說明事物矛盾雙方的一般關系,而且可以說明事物間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較為具體和復雜的關系,從而有利于解釋復雜的生命現象和病理過程。
五行生克是五行學說的一種觀點。五行學說是古代漢族人民創造的一種哲學思想,以日常生活的五種物質金、木、水、火、土元素,作為構成宇宙萬物及各種自然現象變化的基礎。宇宙中各種事物和現象的發展、變化都是這五種不同屬性的物質不斷運動和相互作用的結果。
接觸過易學的人,都懂得一點五行的相關知識,最基本的就是五行的生克關系。 五行分為水、火、木、金、土。 五行相生的次序為: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 五行相克的次序為: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 一般在人們的認識中,認為五行的相生是一種轉化的過程,例如水生木,就是水變成了木。實際上從物質的層面上說,這是一種誤解。從哲學的角度講,應該這樣理解:水可以孕生出木來,但是必須具備其它的條件,木才有可能脫穎而出。這就是命理上所講的活木,無水則為死木。其實死木方為有用之才。 從純粹的命理角度來看,人們都認為五行的相生是一種扶助的關系,所有學命理的人都是這樣認為的。我通過研究發現,這種觀念無助于解讀命理學中所含的信息。很多人皓首窮經,也無法邁進命理學的殿堂,就很能說明問題了。 我認為五行相生的概念,實際上就是一個此消彼長的過程。水生木,會削弱水的力量,這叫“子盜母氣”。學中醫的朋友就比較容易理解這一點。 例如坤造:庚戌、乙酉、辛卯、癸巳。 辛金喜火,時上見巳火,說明這是個很有天賦的人。然辛巳運,日支卯木財星去生巳火,財氣被泄,事業不如意,賺的錢不夠花。財星是女命的感情線,財氣被泄感情也會不如意。 我在聽人們談論命理的時候,常聽有人講:某神制掉了某神。聽到這種論點,我只能是搖頭不語。因為我知道,持這種觀念的人,是永遠學不會命理的。比如說現實中的煉鋼,就是利用了火克金的原理。那么會不會把鋼煉沒了、或是把鋼變成其它物質了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五行相克的意義,實際上就是一種制約關系。制約也可以理解為約束。例如沏茶,就必須用茶壺來約束住水,不然就無法完成沏茶的過程。一切器皿的應用,都含有五行相克的內涵。 在現實中,五行相克的意義大于五行相生。正是由于五行相克的存在,自然才能達到一個平衡的狀態。環境遭到了破壞,是因為失去了制約的力量。 狼吃羊是一種自然規律。狼吃羊,實際上是清除體弱多病的羊,既保證了羊群的健康發展,又限制了羊群的數量,間接地保護了草原。然而羊是人類的財產,狼吃羊損害了人類的利益,于是人類就出面干涉,消滅了狼群,結果就是羊群的數量無限增加,使草原不堪重負,結果就是逐漸地沙漠化了。 一個人若想學習命理,首先要理解五行相克的關系,否則你一生只能徘徊在門外。我在前面講過陽干喜殺,就是這個道理。有的同學在跟帖中講:許老師對陽干理解的很透徹。言外之意可能就是“對陰干不甚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