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卦有點講究的,比如:無事不占,就是沒有什么事不要隨便占卦;卦不過三,就是要問一件事算卦也最多不要超過三次,否則就不準了;還有心要誠,環境要整潔,等等,一天內算卦也不要超過三次,再者盡量少算卦,否則就是褻瀆,就不靈了,只是到了特別無助迷茫的時候,算卦指點一下才有用處。易經本來也不是用來算卦的,算卦只是大材小用而已,易經是用辯證的眼光說明事物變易、不易的道理,也就是事物發展規律以及規律的客觀性,算卦有合理的成分,但是有點玄虛化了。曾經有一個人算卦得到一個“坤”,五爻動,爻辭很好,是“六五黃裳,元吉”,解卦者告訴他,做事和順,大吉大利。可是他心里想造反,以為能穿黃袍當皇帝,結果被抓住殺了。“坤”代表女,本身就是地道、和順的意思,然后才可能吉利,這是辯證法;你要造反,怎么可能吉利呢?所以啊,對于算卦要理解本質,不要大事小事都問卦。
《周易》·《系辭》中有一句話,叫做:“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也就是說,同一事,最多連續卜筮2次,反復占卜,就是褻瀆“神靈”。神靈就不告訴你結果了。雖然這是的說法,現代人解釋為:如果反復占,你所帶的想預測的這件事的信息就散盡了,不能傳達到你的卦中,預測師很難看出其中的緣由。目前有人說,一件事要想再次占卜,最少間隔15天。不管你用什么方式方法,都應該遵循這個理論。
事不三占也有個期限,就看卦期,如果說占一年的運氣,一年內再三占就沒意義。如果占感情,一般三占已經沒有用。有人占一件事,占后因沒落實(沒做)再想去做,就可以再占,這就是占卦的選擇。要做一件事,卦不好,沒做。還是這件事,想做了,再占(小事要隔日;大事要隔七日),這也是易經七日來復(可以再占)。易經占卦沒有注定的,易就是易,可以用人的行為來改變事的結果,才是真正的易。
不算,因為同一件事情只能卜一次,第二次只是看看有什么變化沒有,第二次幾乎沒有什么作用
每天,只準一卦
等事情告一段落以后,或者進行到一個階段以后有了變化或者長時間沒有變化,再去預測。
搖卦的這個事情最忌諱的是用玩笑的心態去進行。卦師都知道,無事不算,不走空卦。
一方面是以玩笑的心態去預測,準確率非常非常低,時間長了就會對這件事情有懷疑的態度。
就像一個學習不好的孩子,開始還努力的學習,但是因為方法不對,總是考的不及格,時間長了他可能就會認為,自己本身就是個笨蛋,不適合學習,于是就放棄了學習。
預測這件事情是通靈的,卦有卦靈。為什么同一個卦有人解釋就是正確的,而有的人解釋就是錯誤的。其實卦本身還是它。區別就是解卦的人不同。
所以一分敬重,一分利益,十分敬重,十分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