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克乘侮
(1)相生與相克。相生,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具有促進、助長和資生的作用;相克,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的生長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約的作用。五行學說認為,相生和相克是自然界的正常現象;對人體生理來說,也是屬于正常生理現象。正因為事物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聯系,才使得自然界維持生態平衡,使人體維持生理平衡,故說“制則生化”。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由于五行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關系,所以從五行中的任何“一行”來說,都存在著“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個方面的聯系。
“生我”和“我生”,在《難經》中比喻為“母”和“子”的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所以五行中的相生關系又可稱作“母子”關系。如以火為例,由于木生火,故“生我”者為木;由于火生土,故“我生”者為土。這樣木為火之“母”,土為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內經》中稱作“所不勝”和“所勝”。即是“克我”者是“所不勝”,“我克”者是“所勝”。再以火為例,由于火克金,故“我克”者為金;由于水克火,故“克我”者為水。
相生與相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克,就不能維持其正常協調關系下的變化和發展。只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克,循環不已,才能生化不息,并維持著事物之間的動態平衡。
(2)相乘與相侮。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之間正常的生克關系遭遇破壞后所出現的不正常相克現象。
相乘:乘,即是以強凌弱的意思。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對被克的“一行”克制太過,從而引起一系列的過度克制反應。在五行中還有“相乘”和“相侮”乘勢趁虛而入,相乘就是過度克制,侮是欺侮,相侮(反克)就是自己可以反克制自己的那一行。
當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過于強盛,可造成被克的“五行”受克太過,促使被克的“一行”過于虛弱,從而引起五行之間的生克制化異常。例如:木過于強盛,則克土太過,造成土的不足,即稱為“木乘土”。另一方面,也可由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虛弱,因而對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顯得相對的增強,而其本身就更衰弱。例如:木本不過于強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圍。但由于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對增強,使土更加不足,即稱為“土虛木乘”。
相侮:侮,在這里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由于五行的某“一行”過于強盛,對原來“克我”的“一行”進行反侮,所以反侮亦稱反克。例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別強盛時,不僅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對金進行反侮(即反克),稱作“木侮金”,或是發生反侮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虛弱,不僅不能對木進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稱作“金虛木侮”。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現象,兩者之間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相乘與相侮的主要區別是:首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發生過強的克制,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后者則是與五行相克次序發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現象,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兩者之間的聯系是在其發生相乘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侮;發生相侮時,也可以同時發生相乘。如:木過強時,既可以乘土,又可以侮金;金虛時,既可以受到木的反侮,又可以受到火乘。
舉例說明五行的相生、相克、相乘、相侮含義,篇幅蠻大的,自己看鏈接吧。
五行就是金木水火土。五行不是具體的東西,而是物質的五種屬性。它表示自然界中所有物質相互間存在的關系,就是生和克,被生和被克。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與發展。沒有克,就不能維持事物在發展過程中的平衡與協調。
五行相生就是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五行相克就是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每一種五行和其它四行都有生、克、被生、被克的關系,拿金來說:金生水,金克木,金被土生、金被火克。
所謂相克,就是一種物質對另一種物質的制約,控制,破壞,操縱等作用。舉例說明:1、社會上有了小偷、強盜等壞人,那么就必須要有克制他的警察,這個社會才得以平衡發展;2、又如汽車,光有動力是不行的,還要有剎車系統才行,車有時快了就需要減點速度,不然車就開翻了;3、草原上光有食草動物是不行的,因為沒有食肉動物,它們就會無限制地繁殖,最后會因為草沒有了而使它們滅絕。有了食肉動物,食草動物的數量得到有效控制,自然界的動物才可以生存和繁衍下去。
以上可以看出,克制就是維持事物平衡發展的一個必不可少的因素之一。
(一)五行的相生相克
五行構成了萬事萬物,但五行之間仍按一定的規律相互依存、相互制約,以維持事物生化不息的動態平衡。在正常狀態下,有五行相生與五行相克兩種機制。
1. 五行相生
生有資生、助長、促進之意。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著有序的遞相資生、助長、促進的關系。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形成周而復始的圓周運動。五行之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兩種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難經》稱為母子關系。以木為例,由于土生木,而木又生火。也就是土是木之母,木為土之子。而火為木之子,木為火之母。
?
2. 五行相克
克有克制、抑制、制約之意。五行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著有序的遞相克制、制約的關系。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與五行相生一樣,也形成周而復始的圓周運動。五行之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與“我克”兩種關系。“克我”者為我“所不勝”,“我克”者為我“所勝”。《內經》稱為“所勝”、“所不勝”關系。以土為例,克我者是木,故木為土的“所不勝”;我克者是水,故水為土之“所勝”。
3. 五行制化
制,即制約、克制;化即生化、變化。五行制化是指五行生克的動態平衡關系。《類經圖翼·運氣上》說:“蓋造化之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則亢而為害。”五行相生,助長、促進事物的發生與成長。相生太過,就必須克制,所以才有五行相克,以抑制、制約事物的過分亢盛為害。這樣生中有克,克中有生,才能維持和促進事物正常的平衡協調和發展變化。
(二)五行的反常生克
五行在正常范圍內,雖有量的變動而引起生克平衡的波動,但不致出現質的變化。若因某種原因,對立統一的生克制化關系失去了動態平衡,就會導致反常的生克關系。常見的有相生太過、相生不及、相克太過與反克四種情況。
1. 相生太過
五行中任何一行相生太過,若無有效及時抑制,必定會亢盛為害。例如水氣盛,生木特旺,木偏亢,若為金氣及時有效制約,必導致過克與反克,也就是乘土侮金。同時,木氣偏旺,生火也偏亢,導致火氣上炎。
2. 相生不及
五行任何一行虛衰,必將引起兩種相生不及的異常變化。一種是母病累子,例如火能生土,若火母不足,則土子也不足,結果火衰土虛。另一種是子病累母,例如木為水之子,若木氣久衰,勢必下損水母,終至母受子累,木枯水竭。相生不及也必將導致乘侮異常。
3. 相克太過
相克太過又稱為相乘,簡稱過克。乘是乘虛侵襲的意思。五行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過度克制“所勝”行的狀態。常見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某氣偏亢則會過度克制此氣之“所勝”。例如,金氣偏亢,必乘木;火氣偏亢,必乘金;土氣偏亢,必乘水。另一種是某氣為正常水平,而所克之氣過度虛弱,此時某氣正常的克制就變成了一種相對過度的克制,也稱為相乘。例如,水本克火,若火氣過衰,則水氣雖未偏亢,而已造成過度克制火氣情況,稱為火虛水乘,同樣還有土虛木乘、木虛金乘等等。
4. 反克
即相侮,又稱反侮。侮有持強凌弱的意思。五行相侮,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反向克制“所不勝”行的狀態。常見也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某氣有余則會反向克制其“所不勝”行。例如,木其偏亢,必侮金;水氣偏亢,必侮土;金氣偏亢,必侮火。另一種是某氣處于正常水平,而“所不勝”之氣偏衰,此時某氣原本正常的被克制反而變成了一種相對強盛的反向克制,也稱為反侮。例如,木本克土,若木氣偏衰,此時土氣雖然為正常水平,仍可抽象由被克制變成反向克制“所不勝”之木的狀態,稱為木虛土侮。同時還有金虛木侮、水虛火侮等等。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現象,兩者之間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的。相乘與相侮的主要區別是:前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發生過強的克制,而形成五行間的生克制化異常:后者是與五行相克次序發生相反反向的克制現象,而形成五行間的生克制化異常。兩者之間聯系是:在發生相乘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侮;發生相侮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乘。
綜上所述,五行中任何一行的生克制化異常均可表現為相關行的生克反常。相生太過與相生不及均可引發相關下的相乘或相侮。這4種生克反常實質上是密切相關、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的。正如《素問·五運行大論》所說:“氣有余,則制已所勝而侮所不勝;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
五行相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相克: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天下萬物分為五類:金、木、水、火、土這就是五行。五行彼此之間存在相生相克的關系: 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金生水,因為金若被烈火燃燒,便溶為液體,液體屬水;
水生木,因為水灌溉樹木,樹木便能欣欣向榮;
木生火,因為火以木料作燃料的材料,木燒盡,則火會自動熄滅。
火生土,因為火燃燒物體后,物體化為灰燼,而灰燼便是土;
土生金,因為金蘊藏于泥土石塊之中,經冶煉后才提取黃金;
五行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金克木,因為金屬鑄造的割切工具可鋸毀樹木;
木克土,因為樹根苗的力量強大,能突破土的障礙;
土克水,因為土能防水;
水克火,因為火遇水便熄滅。
火克金,因為烈火能溶解金屬。請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