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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行之相侮主要是指,屬于五行相侮的疾病是

    內容導航:
  • 五行是如何相生相克,相辱相亢
  • 中醫五行中的相生,相克,相乘,相侮怎么理解,可否舉例說明
  • 何謂五行相侮?其次序如何?導致相侮的原因是什么
  • 問:五行學說的“相生相克,相乘相侮”是什么意思,養
  • 中醫中的相侮是什么意思?
  • 問:五行學說的“相生相克,相乘相侮”是什么意思,養
  • Q1:五行是如何相生相克,相辱相亢

    生克乘侮

    (1)相生與相克。相生,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具有促進、助長和資生的作用;相克,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的生長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約的作用。五行學說認為,相生和相克是自然界的正常現象;對人體生理來說,也是屬于正常生理現象。正因為事物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聯系,才使得自然界維持生態平衡,使人體維持生理平衡,故說“制則生化”。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由于五行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關系,所以從五行中的任何“一行”來說,都存在著“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個方面的聯系。
    “生我”和“我生”,在《難經》中比喻為“母”和“子”的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所以五行中的相生關系又可稱作“母子”關系。如以火為例,由于木生火,故“生我”者為木;由于火生土,故“我生”者為土。這樣木為火之“母”,土為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內經》中稱作“所不勝”和“所勝”。即是“克我”者是“所不勝”,“我克”者是“所勝”。再以火為例,由于火克金,故“我克”者為金;由于水克火,故“克我”者為水。
    相生與相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克,就不能維持其正常協調關系下的變化和發展。只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克,循環不已,才能生化不息,并維持著事物之間的動態平衡。
    (2)相乘與相侮。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之間正常的生克關系遭遇破壞后所出現的不正常相克現象。
    相乘:乘,即是以強凌弱的意思。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對被克的“一行”克制太過,從而引起一系列的過度克制反應。在五行中還有“相乘”和“相侮”乘勢趁虛而入,相乘就是過度克制,侮是欺侮,相侮(反克)就是自己可以反克制自己的那一行。
    當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過于強盛,可造成被克的“五行”受克太過,促使被克的“一行”過于虛弱,從而引起五行之間的生克制化異常。例如:木過于強盛,則克土太過,造成土的不足,即稱為“木乘土”。另一方面,也可由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虛弱,因而對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顯得相對的增強,而其本身就更衰弱。例如:木本不過于強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圍。但由于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對增強,使土更加不足,即稱為“土虛木乘”。
    相侮:侮,在這里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由于五行的某“一行”過于強盛,對原來“克我”的“一行”進行反侮,所以反侮亦稱反克。例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別強盛時,不僅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對金進行反侮(即反克),稱作“木侮金”,或是發生反侮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虛弱,不僅不能對木進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稱作“金虛木侮”。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現象,兩者之間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相乘與相侮的主要區別是:首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發生過強的克制,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后者則是與五行相克次序發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現象,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兩者之間的聯系是在其發生相乘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侮;發生相侮時,也可以同時發生相乘。如:木過強時,既可以乘土,又可以侮金;金虛時,既可以受到木的反侮,又可以受到火乘。

    Q2:中醫五行中的相生,相克,相乘,相侮怎么理解,可否舉例說明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這個很好理解吧。相克即五行相互制約、排斥的關系,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依次

    Q3:何謂五行相侮?其次序如何?導致相侮的原因是什么

    五行相克吧?
    第一次聽說相侮
    奇哉怪也!

    Q4:問:五行學說的“相生相克,相乘相侮”是什么意思,養

    五行的生克乘侮
    (1)相生與相克。相生,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具有促進、助長和資生的作用;相克,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的生長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約的作用。相生和相克,在五行學說中認為是自然界的正常現象;對人體生理來說,也是屬于正常生理現象。正因為事物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聯系,才能使自然界維持生態平衡,使人體維持生理平衡,故說“制則生化”。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由于五行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關系,所以從五行中的任何“一行”來說,都存在著“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個方面的聯系。
    “生我”和“我生”,在《難經》中比喻為“母”和“子”的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所以五行中的相生關系又可稱作“母子”關系。如以火為例,由于木生火,故“生我”者為木;由于火生木,故“我生”者為土。這樣木為火之“母”,土為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內經》中稱作“所不勝”和“所勝”。即是“克我”者是“所不勝”,“我克”者是“所勝”。再以火為例,由于火克金,故“我克”者為金;由于水克火,故“克我”者為水。
    相生與相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克,就不能維持其正常協調關系下的變化和發展。只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克,如環無端,才能生化不息,并維持著事物之間的動態平衡。
    (2)相乘與相侮。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之間正常的生克關系遭遇破壞后所出現的不正常相克現象。
    相乘:乘,即是以強凌弱的意思。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對被克的“一行”克制太過,從而引起一系列的過度克制反應。
    當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過于強盛,可造成被克的“五行”克制太過,促使被克的“一行”虛弱,從而引起五行之間的生克制化異常。例如:木過于強盛,則克土太過,造成土的不足,即稱為“木乘土”。另一方面,也可由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虛弱,因而對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顯得相對的增強,而其本身就更衰弱。例如:木本不過于強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圍。但由于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對增強,使土更加不足,即稱為“土虛木乘”。
    相侮:侮,在這里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由于五行的某“一行”過于強盛,對原來“克我”的“一行”進行反侮,所以反侮亦稱反克。例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別強盛時,不僅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對金進行反侮(即反克),稱作“木侮金”,或是發生反侮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虛弱,不僅不能對木進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稱作“金虛木侮”。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現象,兩者之間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相乘與相侮的主要區別是:首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發生過強的克制,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后者則是與五行相克次序發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現象,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兩者之間的聯系是在其發生相乘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侮;發生相侮時,也可以同時發生相乘。如:木過強時,既可以乘土,又可以侮金;金虛時,既可以受到木的反侮,又可以受到火乘。

    Q5:中醫中的相侮是什么意思?

    相乘和相侮,是指五行系統關系在外界因素的作用影響下所產生的反常狀態,都是指五行之間不正常的相克。作為人體,則是
    病理
    上的相互傳變。
    相乘:即相克的太過,超過了正常的制約力量,從而使五行系統結構關系失去正常的協調。此種
    反常現象
    的產生,一般有兩種情況:
    一是被乘者本身不足,乘襲者乘其虛而凌其弱。如土氣不足,則木乘土(虛)。二是乘襲者亢極,不受它行制約,恃其強而襲其應制之行。如
    木氣
    亢極,不受金制,則木(亢)乘土,從而使土氣受損。
    應當說明,“相克”與“相乘”是有區別的。
    相侮,即相克的反向,又叫“反克”,是五行系統結構關系失去正常協調的另一種表現。同樣也有兩種情況:
    一是被克者亢極,不受制約,反而欺侮克者。如金本克木,若木氣亢極,不受金制,反來侮金,即為木(亢)侮金。二是克者本身衰弱,被克者因其衰而侮之。如金本克木,若金
    氣虛
    衰,則木因其衰而侮金,即為木侮金(衰)。
    一般來說,凡因某一行過度亢盛而產生相乘或相侮,如木亢乘土或木亢侮金等,在病變過程中常表現為機能
    過亢
    的實證
    病理變化;而因某一行虛衰所導致的相乘或相侮,如木乘土虛或木侮弱金等,則常表現為機能不足的
    虛證
    性病理變化。
    應當指出,相乘與相侮都是不正常的
    相克現象
    ,兩者既有區別,又有聯系

    Q6:問:五行學說的“相生相克,相乘相侮”是什么意思,養

    五行的生克乘侮
    (1)相生與相克。相生,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具有促進、助長和資生的作用;相克,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的生長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約的作用。相生和相克,在五行學說中認為是自然界的正常現象;對人體生理來說,也是屬于正常生理現象。正因為事物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聯系,才能使自然界維持生態平衡,使人體維持生理平衡,故說“制則生化”。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由于五行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關系,所以從五行中的任何“一行”來說,都存在著“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個方面的聯系。
    “生我”和“我生”,在《難經》中比喻為“母”和“子”的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所以五行中的相生關系又可稱作“母子”關系。如以火為例,由于木生火,故“生我”者為木;由于火生木,故“我生”者為土。這樣木為火之“母”,土為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內經》中稱作“所不勝”和“所勝”。即是“克我”者是“所不勝”,“我克”者是“所勝”。再以火為例,由于火克金,故“我克”者為金;由于水克火,故“克我”者為水。
    相生與相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克,就不能維持其正常協調關系下的變化和發展。只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克,如環無端,才能生化不息,并維持著事物之間的動態平衡。
    (2)相乘與相侮。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之間正常的生克關系遭遇破壞后所出現的不正常相克現象。
    相乘:乘,即是以強凌弱的意思。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對被克的“一行”克制太過,從而引起一系列的過度克制反應。
    當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過于強盛,可造成被克的“五行”克制太過,促使被克的“一行”虛弱,從而引起五行之間的生克制化異常。例如:木過于強盛,則克土太過,造成土的不足,即稱為“木乘土”。另一方面,也可由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虛弱,因而對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顯得相對的增強,而其本身就更衰弱。例如:木本不過于強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圍。但由于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對增強,使土更加不足,即稱為“土虛木乘”。
    相侮:侮,在這里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由于五行的某“一行”過于強盛,對原來“克我”的“一行”進行反侮,所以反侮亦稱反克。例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別強盛時,不僅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對金進行反侮(即反克),稱作“木侮金”,或是發生反侮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虛弱,不僅不能對木進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稱作“金虛木侮”。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現象,兩者之間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相乘與相侮的主要區別是:首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發生過強的克制,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后者則是與五行相克次序發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現象,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兩者之間的聯系是在其發生相乘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侮;發生相侮時,也可以同時發生相乘。如:木過強時,既可以乘土,又可以侮金;金虛時,既可以受到木的反侮,又可以受到火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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