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之乾卦萬物類占,五行屬金,卦數一
八卦之坤卦萬物類占,五行屬土,卦數八
八卦之震卦萬物類占,五行屬木,卦數四
八卦之巽卦萬物類占,五行屬木,卦數五
八卦之坎卦萬物類占,五行屬水,卦數六
八卦之離卦萬物類占,五行屬火,卦數三
八卦之艮卦萬物類占,五行屬土,卦數七
八卦之兌卦萬物類占,五行屬金,卦數二
易卦系統最基本的要素為陰陽概念,而陰陽概念包括陰陽的性質和狀態兩層意義。如果不理會陰陽的狀態,只論及其性質,則可以用陽爻(-)和陰爻(--)表示陰陽。將上述陰陽爻按照由下往上重疊三次,就形成了八卦,即“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個基本卦,稱為八經卦。再將八經卦兩兩重疊,就可以得到六個位次的易卦,共有六十四卦,這六十四卦稱為六十四別卦,每一卦都有特定的名稱。如果再考慮陰陽的狀態,則陰陽概念又進一步劃分為“老陰,老陽,少陰,少陽”四種情形,可以用“X,O,--,-,”四種符號分別代表之。六十四別卦每一卦的每個位次上都可能有四種陰陽狀態,于是全部易卦系統就共有4096種不同的卦。如果將陰陽性質構成相同的各個卦放在一起,就形成了主卦卦名相同的六十四種分系統,可以稱為某某卦系。《周易》經部文字說明的內容就是對六十四卦系中部分易卦的象征意義的解釋以及相應的人事吉兇判定(稱為占斷)。其中每一卦系的第一條內容是相應的全靜卦的占斷,其后的六條(乾坤卦系有七條)內容是順次排列的對相應卦系一爻動的卦的占斷。秦漢以后的易學對此都存在錯誤或者說模糊的認識。
八卦五行有金、木、水、火、土
《乾為天》、《兌為澤》五行屬金
《巽為風》、《震為雷》五行屬木
《坤為地》、《艮為山》五行屬土
《離為火》五行屬火
《坎為水》五行屬水
乾宮八卦:(俱屬金) 乾為天、天風姤、天山遁、天地否、風地觀、山地剝、火地晉、火天大有。 坎宮八卦:(俱屬水) 坎為水、水澤節、水雷屯、水火既濟、澤火革、雷火豐、地火明夷、地水師。 艮宮八卦:(屬土) 艮為山、山火賁、山天大畜、山澤損、火澤睽、天澤履、風澤中孚,風山漸。 震宮八卦:(屬木) 震為雷、雷地豫、雷水解、雷風恒、地風升、水風井、澤風大過,澤雷隨。 巽宮八卦:(屬木) 巽為風、風天小畜、風火家人、風雷益、天雷無妄,火雷噬嗑,山雷頤,山風蠱。 離宮八卦:(屬火) 離為火,火山旅,火風鼎,火水未濟,山水蒙,風水渙,天水訟、天火同人。 坤官八卦:(屬土) 坤為地,地雷復,地澤臨,地天泰,雷天大壯、澤天夬,水天需,水地比。 兌宮八卦:(屬金)
五行: 五行指水、火、木、金、土。五行學說認為,五行是構成宇宙的基本物質元素,宇宙間各種物質都可以按照這五種基本物質的屬性來歸類,五行之間存在著一定的聯系。祖國醫學借用五行學說來說明人體內部以及人體與外界環境之間的相互關系,用以補充陰陽學說。
五行相生相克 相生,有相互滋生、促進、助長的意思;相克,有相互制約、抑制、克服的意思。
五行相生的規律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克的規律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在相生關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母)和“我生”(子)兩方面的關系,把它比喻為“母”與“子”的關系。在相克關系中任何一“行”,又都具有“我克”(所勝)和“克我”(所不勝)兩方面的關系,稱之為“所勝”與“所不勝”的關系。
五行相生之中,同時寓有相克;相克之中也寓有相生。相生相克是一切事物維持相對平衡不可缺少的條件。所以五行生克制化是正常現象。五行中任何一“行”太過或不及,出現異常現象,都可引起相乘或相侮的變化。乘是乘虛侵襲的意思;侮是欺侮的意思。相乘是過度的相克,超過了正常制約的程度,其規律同相克,但被克者更加虛弱。相侮即“反克”,又叫反侮,即本來是自己所能克勝的,卻反而被它克勝,其規律與相克正好相反。例如,正常時土克水,若土氣虛弱,或水邪泛濫,水就反過來侮土。
八卦:八卦圖共分先天八卦及后天八卦兩種。
八卦圖共分兩種,一種名為先天八卦,又名伏羲八卦,相傳為伏羲氏的創作,據說此八卦乃太極圖的演化。另一種則是后天八卦,雙名文王八卦,相傳是周文五的創作。
八卦為乾、坤、震、巽、離、坎、艮、兌。先天八卦與后天八卦的排列、象徵方位及所象徵的數,都有所不同。
先天八卦的所主是:1乾居南方,數目為一,與坤相對。2坤居北方,數目為八,與乾相對。3震居東北,數目為四,與巽相對。4巽居西南,數目為五,與震相對。5離居東方,數目為三,與坎相對。6坎居西方,數目為六,與離相對。7艮居西北,數目為七,與兌相對。8兌居東南,數目為二,與艮相對。
以上各相對的數字合,便為九,乾與坤合為九,震與巽合為九,離與坎合為九,艮與兌相合亦為九。
后天八卦與先天八卦所主的有異:
1離居南方,五行為火,數目為九,與坎相對。2坎居北方,五行為水,數目為一,與離相對。3震居東方,五行為木,數目為三,與兌相對。4兌居西方,五行為金,數目為七,與震相對。5乾居西北,五行為金,數目為六,與巽相對。6巽居東南,五行為木,數目為四,與乾相對。7坤居西南,五行為土,數目為二,與艮相對。8艮居東北,五行為土,數目為八,與坤相對。
八宅風水學所取的卦為后天八卦,此八卦中的每一卦皆主一位六親:乾主父親,坤主母親,震主長男,巽主長女,坎主中男,離主中女,艮主少男,兌主少女。當家宅內某一方位不吉時,我們可根據該方位的卦,推斷其不吉對誰的影響最大,同樣道理,哪一方最吉,亦可據此方位的卦推斷誰獲益最大。
五行八卦的基本常識 ◎
(1) 天干分陰陽
甲、丙、戊、庚、壬屬陽。乙、丁、己、辛、癸屬陰。
(2) 十二地支陰陽及生肖寅
子、寅、辰、午、申、戌、屬陽。丑、卯、巳、未、酉、亥屬陰
子屬鼠、丑屬牛、寅屬虎、卯屬兔、辰屬龍、巳屬蛇、午屬馬、未屬羊、申屬猴、酉屬雞、戌屬狗、亥
屬豬。
(3) 天干五行及方位
甲、乙屬木,位東方。 丙、丁屬火,位南方。
戊、己屬土,位中央。 庚、辛屬金,位西方。
壬、癸屬水,位北方
(4) 地支五行、四時及方位
寅、卯(辰)屬木,司春位東方。
巳、午(未)局火,司夏位南方。
申、酉(戊)屬金,司春位西方。
亥、子(丑)屬水,司各位北方。
辰、未、戌、丑屬土,司四季(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位中央。
(5) 天干五合
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
(6) 天干相沖
甲庚沖、乙辛沖、壬丙沖、癸丁沖、戊己位中央無方沖。
(7) 天干五行相克
甲、乙木克戊、己土。 丙、丁火克庚、辛金。
戊、己土克壬、癸水。 庚、辛金克甲、乙木。
壬、癸水克丙、丁火。
(8) 地支三會
寅卯辰三會東方木。 已午未三會南方火。
申酉戊三會西方金。 亥子丑三會北方火。
(9) 地支三合
申子辰三合化水。 亥卯未三合化木。
寅午戌三合化火。 巳酉丑三合化金。
(10) 地支
子丑合化土。 寅亥合化木。
卯戌合化火。 辰酉合化金。
巳申合化水。 午未合化火。
(11)地支相沖
子午相沖。 丑未相沖。
寅申相沖。 卯酉相沖。
辰戌相沖。 巳亥相沖。
(12)十二地支相刑
寅巳相刑。 巳申相刑。
申寅相刑。 丑戌相刑。
戌未相刑。 丑未相刑。
子卯相刑。 子午相刑。
卯未相刑。
辰刑辰。 午刑午。 酉刑酉。 亥刑亥。
(13)地支相害
子未相害。 丑未相害。
寅已相害。 卯辰相害。
申亥相害。 酉戊相害。
(14)五行生克
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15)地支藏干
子藏癸水。 午藏丁火、己土。
丑藏己土、癸水、辛金。 未藏己土、乙木、丁火。
寅藏甲木、丙火、戊土。 申藏庚金、壬水、戊土。
卯藏乙木。 酉藏辛金。
辰藏戊土、乙木、癸水。 戌藏戊土、辛金、丁火。
巳藏丙火、戊土、庚金。 亥藏壬水、甲木。
(16)十二月建
正月建寅。 二月建卯。
三月建辰。 四月建巳。
五月建午。 六月建未。
七月建申。 八月建酉。
九月建戌。 十月建亥。
十一月建子。 十二月建丑。
(17)十天干序數
甲數一、乙數二、丙數三、丁數四、戊數五
己數六、庚數七、辛數八、壬數九、癸數○
(18)十二地支序數
子數1、丑數2、寅數3、卯數4、辰數5、巳數6
午數7、未數8、申數9、酉數10、戊數11、亥數12
(19)五行旺、相、休、囚、絕
木:旺於春(最旺),相於冬(次旺),休於夏(衰),囚於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前各十八天(次
衰),絕於秋(最衰)
火:旺於夏(最旺),相於春(次旺)休於立夏、立秋、立冬前各十八天(衰),囚於秋(次衰)絕於
冬(最衰)
土::旺於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前十八天(最旺)相於夏(次旺),休於秋(衰),絕於春(最衰
)
金:旺於秋(最旺),立夏、立秋、立冬前各十八天(次旺),休於冬(衰),囚於春(次衰),絕於
夏(最衰)
水:旺於冬(最旺),相於秋(次旺),休於春(衰),囚於夏(次衰),絕於立春、立秋4立冬前各
十八天(最衰)
這個問題問的好,我也是不明白,后天八卦四正為震離兌坎,此為木火金水,而四隅用坤乾艮巽就不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