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五行相生:
金生水,
水生木,
木生火,
火生土,
土生金.
五行相克:
金克木,
木克土,
土克水,
水克火,
火克金.
五行相生含義:
木生火,
是因為木性溫暖,
火隱伏其中,
鉆木而生火,
所以木生火.
火生土,
是因為火灼熱,
所以能夠焚燒木,
木被焚燒后就變成灰燼,
灰即土,所以火生土.
土生金,
因為金需要隱藏在石里,
依附著山,
津潤而生,
聚土成山,
有山必生石,
所以土生金.
金生水,
因為少陰之氣(金氣)溫潤流澤,
金靠水生,
銷鍛金也可變為水,
所以金生水.
水生木,
因為水溫潤而使樹木生長出來,
所以水生木.
五行相克含義:
是因為天地之性
眾勝寡,
故水勝火.
精勝堅,
故火勝金.
剛勝柔,
故金勝木.
專勝散,
故木勝土.
實勝虛,
故土勝水.
五行生克制化宜忌:
金:
金旺得火,
方成器皿.
金能生水,
水多金沉;
強金得水,
方挫其鋒.
金能克木,
木多金缺;
木弱逢金,
必為砍折.
金賴土生,
土多金埋;
土能生金,
金多土變.
火:
火旺得水,
方成相濟.
火能生土,
土多火晦;
強火得土,
方止其焰.
火能克金,
金多火熄;
金弱遇火,
必見銷熔.
火賴木生,
木多火熾;
木能生火,
火多木焚.
水:
水旺得土,
方成池沼.
水能生木,
木多水縮;
強水得木,
方泄其勢.
水能克火,
火多水干;
火弱遇水,
必不熄滅.
水賴金生,
金多水濁;
金能生水,
水多金沉.
土:
土旺得水,
方能疏通.
土能生金,
金多土變;
強土得金,
方制其壅.
土能克水,
水多土流;
水弱逢土,
必為淤塞.
土賴火生,
火多土焦;
火能生土,
土多火晦.
木:
木旺得金,
方成棟梁.
木能生火,
火多木焚;
強木得火,
方化其頑.
木能克土,
土多木折;
土弱逢木,
必為傾陷.
木賴水生,
水多木漂;
水能生木,
木多水縮.
六經論五行者,始見于《尚書》:
《尚書?洪范》:"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
“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
“潤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從革作辛,稼穡作甘。”
五行相生相克可以分為‘五行相生’和‘五行相克’。
‘五行相生’是互相生旺的意思,表示生成化育,‘五行相克’就是互相反駁、互相戰斗、制衡。
五行相生相克理論認為: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
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金生水,因為金若被烈火燃燒,便溶為液體,液體屬水。
水生木,因為水灌溉樹木,樹木便能欣欣向榮。
木生火,因為火以木料作燃料的材料,木燒盡,則火會自動熄滅。
火生土,因為火燃燒物體后,物體化為灰燼,而灰燼便是土。
土生金,因為金蘊藏于泥土石塊之中,經冶煉后才提取黃金。
五行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金克木,因為金屬鑄造的割切工具可鋸毀樹木。
木克土,因為樹根苗的力量強大,能突破土的障礙。
土克水,因為土能防水。
水克火,因為火遇水便熄滅。
火克金,因為烈火能溶解金屬。
中國人認為宇宙萬物是由金、木、水、火、土這五種元素所構成的。
這五種元素有著相生相克的關系。
五行也具有下列生肖特征:
金:猴、雞。
木:虎、兔。
水:鼠、豬。
火:蛇、馬。
土:牛、龍、羊、狗。
五行相生相克理論認為: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中醫的臟象學說和辨證施治原則都是對這一“放之四海而皆準”真理的擴展應用和延伸,然而,查閱文獻以及教科書對此相生相克原理的淵源和解釋始終是霧里看花,似是而非,令人有“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之嫌。隋代蕭吉《五行大義?論相生》解釋了五行相生關系,而對相克關系未作闡述:“木性溫暖,火伏其中,鉆灼而生,故木生火;火熱焚木,木焚而成灰,灰即土也,故火生土;金居石依山,聚土成山,津潤而生,山必長石,故土生金;銷金亦為水,所以山石而從潤,故金生水;水潤木能出,故水生木。”此種解釋有的令人信服,如木生火是顯而易見的;有的費解(如土生金,金生水)值得商榷:對于水生木,若用“水能浮木載舟”解釋應該比“水潤木能出”更為合理。對于火生土的解釋是:“木焚而成灰,灰即土也,故火生土”,若理解為:木燃燒后的灰燼即草木灰可增加土壤肥力是否也恰當?對于“土生金”,最令人想到的是“沙里淘金”一詞。至于五行相克,筆者的理解為:植樹能放風固沙,防止水土流失(木克土);以土筑堤圍水或防洪是土克水原理在生活中的應用;火克金可理解為高溫能熔金,并鍛造出各種形狀;金克木的解釋是:刀劍斬木,或砂石之地多為不毛之地;教材和教學中將金生水解釋為“銷金亦為水”,即金屬溶化為液體,似乎牽強,但查找國內文獻未見更合理解釋。
五行相生相克理論認為: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中醫的臟象學說和辨證施治原則都是對這一“放之四海而皆準”真理的擴展應用和延伸,然而,查閱文獻以及教科書對此相生相克原理的淵源和解釋始終是霧里看花,似是而非,令人有“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之嫌。隋代蕭吉《五行大義?論相生》解釋了五行相生關系,而對相克關系未作闡述:“木性溫暖,火伏其中,鉆灼而生,故木生火;火熱焚木,木焚而成灰,灰即土也,故火生土;金居石依山,聚土成山,津潤而生,山必長石,故土生金;銷金亦為水,所以山石而從潤,故金生水;水潤木能出,故水生木。”此種解釋有的令人信服,如木生火是顯而易見的;有的費解(如土生金,金生水)值得商榷:對于水生木,若用“水能浮木載舟”解釋應該比“水潤木能出”更為合理。對于火生土的解釋是:“木焚而成灰,灰即土也,故火生土”,若理解為:木燃燒后的灰燼即草木灰可增加土壤肥力是否也恰當?對于“土生金”,最令人想到的是“沙里淘金”一詞。至于五行相克,筆者的理解為:植樹能放風固沙,防止水土流失(木克土);以土筑堤圍水或防洪是土克水原理在生活中的應用;火克金可理解為高溫能熔金,并鍛造出各種形狀;金克木的解釋是:刀劍斬木,或砂石之地多為不毛之地;教材和教學中將金生水解釋為“銷金亦為水”,即金屬溶化為液體,似乎牽強,但查找國內文獻未見更合理解釋。
五行相生即相互資生和相互助長。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生關系又可稱為母子關系,如木生火,也就是木為火之母,火則為木之子。
五行相克即相互克制和相互約束。五行的相克次序為: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相生相克是密不可分的,沒有生,事物就無法發生和生長;而沒有克,事物無所約束,就無法維持正常的協調關系。只有保持相生相克的動態平衡,才能使事物正常的發生與發展。
如果五行相生相克太過或不及,就會破壞正常的生克關系,而出現相乘或相侮的情況。相乘,即五行中的某一行對被克的一行克制太過。比如,木過于亢盛,而金又不能正常地克制木時,木就會過度地克土,使土更虛,這就是木乘土。相侮,即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太過,使克它的一行無法制約它,反而被它所克制,所以又被稱為反克或反侮。比如,在正常情況下水克火,但當水太少或火過盛時,水不但不能克火,反而會被火燒干,即火反克或反侮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