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英文名字
隨著西方文明的演進,老外的名字變化也很多。 以Parent Soup的Name finder為例,首先可以選擇男生或女生的姓名。有些人取名字的時候也沒有分清楚,老外給男人用的名字女生也拿來用,還振振有辭的說這是女男平等。出了國難免又要貽笑大方。一般的名字音節數目差不多都在三個之內,當然音節越多的,字母也越多,喜歡偷懶的人,可不要虐待自己。很多人習慣用取一個與自己中文姓名發音類似的洋名,你可以在前綴的地方選一個與自己中文姓名發音接近的字母。
外國人的姓名有時候可以看出來是哪個民族的,如果你鐘情法國或是德國名字,也可以在民族分類的地方選你喜歡的文化背景。
英語姓名小常識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 George Bush,而且許多人更喜歡用昵稱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間名又稱個人名。現將英語民族的個人名、昵稱和姓氏介紹如下:
I. 個人名
按照英語民族的習俗,一般在嬰兒接受洗禮的時候,由牧師或父母親朋為其取名,稱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個名字,排在教名之后。英語個人名的來源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1. 采用圣經、希臘羅馬神話、古代名人或文學名著中的人名作為教名。
2. 采用祖先的籍貫,山川河流,鳥獸魚蟲,花卉樹木等的名稱作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異體。
4. 采用(小名)昵稱。
5. 用構詞技術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6. 將母親的娘家姓氏作為中間名。
英語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 常見的女子名為:Jane, Mary, Elizab, Ann, Sarah, Catherine.
II. 昵稱
昵稱包括愛稱、略稱和小名,是英語民族親朋好友間常來表示親切的稱呼,是在教名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通常有如下情況:
1. 保留首音節。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元音開頭,則可派生出以'N'打頭的昵稱,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采用尾音節,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個教名派生出兩個昵稱,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規則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個昵稱是 Bill.
III. 姓氏
英國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只有名而沒有姓。直到16世紀姓氏的使用才廣泛流行開來。英語姓氏的詞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統關系的詞綴,如后綴-s, -son, -ing;前綴 M'-, Mc-, 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后代。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詞綴,如 St.-, De-, Du=, La-, Le-.
4. 放映地名,地貌或環境特征的,如 Brook, Hill等。
5. 放映身份或職業的,如:Carter, Smith.
6. 放映個人特征的,如:Black, Longfellow.
7. 借用動植物名的,如 Bird, Rice.
8. 由雙姓合并而來,如 Burne-Jones.
英語姓氏雖然出現較教名晚,但數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 Miller, Johnson, Brown, Jones, Williams.
IV. 幾點說明
1. 較早產生的源于圣經,希臘羅馬神話的教名通常不借用為姓氏。
2. 英國人習慣上將教名和中間名全部縮寫,如 M. H. Thatcher;美國人則習慣于只縮寫中間名,如 Ronald W. Reagan。
3. 在姓名之前有時還要有人際稱謂,如職務軍銜之類。Dr., Prof., Pres. 可以用于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 僅用于教名或姓名前。
美國人取名字的話,其實和中國人取名字應該沒有太大的區別,都是根據父母的意愿為孩子取名的。
的確是任意字母組合,不過要讀得通,也不是什么字都可以往里面選。從固定里面選的基本是有固定的寓意的。不過從固定名字里選的估計會抓出一大堆名字一樣的。當然只要不是太怪……估計怎么樣的英文名都沒有人會去管吧……
每個國家的姓名格式不一樣,以英文名為例:
英文名的姓氏是放在最后面,(教名+中間名+姓)教名為牧師/長輩/父母所取。中間名為母親姓氏或者小名、昵稱,姓氏是家族傳承。
如歐美女歌星霉霉/TaylorSwift原名TaylorAlisonSwift/泰勒(教名)·艾莉森(中間名)·斯威夫特(姓)
中間名可以取多個,比如蒂芬妮·喬安妮·安吉麗娜·杰爾馬諾(Lady Gaga)。
擴展資料:
美國人口普查局(USCB)最新統計顯示,美國十大姓氏排名依次為:
史密斯(Smith)、約翰遜(Johnson)、威廉姆斯(Williams)、布朗(Brown)、瓊斯(Jones)、米勒(Miller)、戴維斯(Davis)、加西亞(Garcia)、羅德里格斯(Rodriguez)和威爾遜(Wilson)。
耐人尋味的是,其中“加西亞”和“羅德里格斯”這兩個拉美姓氏已進入“十強”,這體現了美國種族構成的日趨多元化。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英美人姓名
外國人(西方白人)姓整個名最后的是,而名是放在前面的。john smith Smith 是家族的姓,各就john. 而剛認識應刻是smith的。如伱認為是朋友后就可以叫他名字,這也在乎他接受你。如果他叫你稱呼smith, 意思就是他跟你不熟,或保持距離之類的。
至於取名有幾種方向,如宗教強的就去問神父,也有袓父,父親之親戚也可取谷於小姟。
如父親也可以幫兒子取回父親的名字,父子名字—樣,伹兒子在名字最后放了一個英文字Jr。Jr 是英junior,
而西方皇帝也是有用相同的名字,他們叫呼一世,二世,三世而排下去。
取名多用圣經里圣人的名,或有名望的人而取他的名字。
謝謝你
的確是任意字母組合,不過要讀得通,也不是什么字都可以往里面選。從固定里面選的基本是有固定的寓意的。不過從固定名字里選的估計會抓出一大堆名字一樣的。當然只要不是太怪……估計怎么樣的英文名都沒有人會去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