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學說認為,五行之間存在著生、克、乘、侮的關系。五行的相生相克關系可以解釋事物之間的相互聯系,而五行的相乘相侮則可以用來表示事物之間平衡被打破后的相互影響。
相生即相互資生和相互助長。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生關系又可稱為母子關系,如木生火,也就是木為火之母,火則為木之子。
相克即相互克制和相互約束。五行的相克次序為: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相生相克是密不可分的,沒有生,事物就無法發生和生長;而沒有克,事物無所約束,就無法維持正常的協調關系。只有保持相生相克的動態平衡,才能使事物正常的發生與發展。
如果五行相生相克太過或不及,就會破壞正常的生克關系,而出現相乘或相侮的情況。相乘,即五行中的某一行對被克的一行克制太過。比如,木過于亢盛,而金又不能正常地克制木時,木就會過度地克土,使土更虛,這就是木乘土。相侮,即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太過,使克它的一行無法制約它,反而被它所克制,所以又被稱為反克或反侮。比如,在正常情況下水克火,但當水太少或火過盛時,水不但不能克火,反而會被火燒干,即火反克或反侮水。
(一)五行的相生相克
五行構成了萬事萬物,但五行之間仍按一定的規律相互依存、相互制約,以維持事物生化不息的動態平衡。在正常狀態下,有五行相生與五行相克兩種機制。
1. 五行相生
生有資生、助長、促進之意。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著有序的遞相資生、助長、促進的關系。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形成周而復始的圓周運動。五行之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兩種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難經》稱為母子關系。以木為例,由于土生木,而木又生火。也就是土是木之母,木為土之子。而火為木之子,木為火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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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五行相克
克有克制、抑制、制約之意。五行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著有序的遞相克制、制約的關系。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與五行相生一樣,也形成周而復始的圓周運動。五行之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與“我克”兩種關系。“克我”者為我“所不勝”,“我克”者為我“所勝”。《內經》稱為“所勝”、“所不勝”關系。以土為例,克我者是木,故木為土的“所不勝”;我克者是水,故水為土之“所勝”。
3. 五行制化
制,即制約、克制;化即生化、變化。五行制化是指五行生克的動態平衡關系。《類經圖翼·運氣上》說:“蓋造化之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則亢而為害。”五行相生,助長、促進事物的發生與成長。相生太過,就必須克制,所以才有五行相克,以抑制、制約事物的過分亢盛為害。這樣生中有克,克中有生,才能維持和促進事物正常的平衡協調和發展變化。
(二)五行的反常生克
五行在正常范圍內,雖有量的變動而引起生克平衡的波動,但不致出現質的變化。若因某種原因,對立統一的生克制化關系失去了動態平衡,就會導致反常的生克關系。常見的有相生太過、相生不及、相克太過與反克四種情況。
1. 相生太過
五行中任何一行相生太過,若無有效及時抑制,必定會亢盛為害。例如水氣盛,生木特旺,木偏亢,若為金氣及時有效制約,必導致過克與反克,也就是乘土侮金。同時,木氣偏旺,生火也偏亢,導致火氣上炎。
2. 相生不及
五行任何一行虛衰,必將引起兩種相生不及的異常變化。一種是母病累子,例如火能生土,若火母不足,則土子也不足,結果火衰土虛。另一種是子病累母,例如木為水之子,若木氣久衰,勢必下損水母,終至母受子累,木枯水竭。相生不及也必將導致乘侮異常。
3. 相克太過
相克太過又稱為相乘,簡稱過克。乘是乘虛侵襲的意思。五行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過度克制“所勝”行的狀態。常見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某氣偏亢則會過度克制此氣之“所勝”。例如,金氣偏亢,必乘木;火氣偏亢,必乘金;土氣偏亢,必乘水。另一種是某氣為正常水平,而所克之氣過度虛弱,此時某氣正常的克制就變成了一種相對過度的克制,也稱為相乘。例如,水本克火,若火氣過衰,則水氣雖未偏亢,而已造成過度克制火氣情況,稱為火虛水乘,同樣還有土虛木乘、木虛金乘等等。
4. 反克
即相侮,又稱反侮。侮有持強凌弱的意思。五行相侮,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反向克制“所不勝”行的狀態。常見也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某氣有余則會反向克制其“所不勝”行。例如,木其偏亢,必侮金;水氣偏亢,必侮土;金氣偏亢,必侮火。另一種是某氣處于正常水平,而“所不勝”之氣偏衰,此時某氣原本正常的被克制反而變成了一種相對強盛的反向克制,也稱為反侮。例如,木本克土,若木氣偏衰,此時土氣雖然為正常水平,仍可抽象由被克制變成反向克制“所不勝”之木的狀態,稱為木虛土侮。同時還有金虛木侮、水虛火侮等等。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現象,兩者之間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的。相乘與相侮的主要區別是:前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發生過強的克制,而形成五行間的生克制化異常:后者是與五行相克次序發生相反反向的克制現象,而形成五行間的生克制化異常。兩者之間聯系是:在發生相乘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侮;發生相侮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乘。
綜上所述,五行中任何一行的生克制化異常均可表現為相關行的生克反常。相生太過與相生不及均可引發相關下的相乘或相侮。這4種生克反常實質上是密切相關、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的。正如《素問·五運行大論》所說:“氣有余,則制已所勝而侮所不勝;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
五行:木、火、水、土、金
相生:有互相資生、促進、助長的意思。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依此孳生,循環無端。在五行相生的關系中,任何一行都有“生我”,“我生”兩方面的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所以又稱“母子關系”。以火為例,生我者木,木能生火,則木為火之母。我生者土,火能生土,則土為火之子。余依此類推。
相克:有互相制約、抑制、克服的意思。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在五相克的關系中,任何一行都有“克我”,“我克”兩方面的關系。克我者為所不勝,我克者為所勝,所以又叫“所勝”“所不勝”的關系。以土為例,克我者木,則木為土之所不勝,我克者水,則水為土所勝,余依此類推。
陰陽五行
五行:金木水火土
五行四方:東方屬木,南方屬火,西方屬金,北方屬水,中央屬土。
五行生克
五行相生: 金生水, 水生木, 木生火, 火生土, 土生金.
五行相克: 金克木, 木克土, 土克水, 水克火, 火克金.
五行生克制化宜忌:
金: 金旺得火, 方成器皿.
金能生水, 水多金沉; 強金得水, 方挫其鋒.
金能克木, 木多金缺; 木弱逢金, 必為砍折.
金賴土生, 土多金埋; 土能生金, 金多土變.
火: 火旺得水, 方成相濟.
火能生土, 土多火晦; 強火得土, 方止其焰.
火能克金, 金多火熄; 金弱遇火, 必見銷熔.
火賴木生, 木多火熾; 木能生火, 火多木焚.
水: 水旺得土, 方成池沼.
水能生木, 木多水縮; 強水得木, 方泄其勢.
水能克火, 火多水干; 火弱遇水, 必不熄滅.
水賴金生, 金多水濁; 金能生水, 水多金沉.
土: 土旺得水, 方能疏通.
土能生金, 金多土變; 強土得金, 方制其壅.
土能克水, 水多土流; 水弱逢土, 必為淤塞.
土賴火生, 火多土焦; 火能生土, 土多火晦.
木: 木旺得金, 方成棟梁.
木能生火, 火多木焚; 強木得火, 方化其頑.
木能克土, 土多木折; 土弱逢木, 必為傾陷.
木賴水生, 水多木漂; 水能生木, 木多水縮.
五行相生:木→火→土→金→水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陽木克火,陽火克土,陽土克金,陽金克活水,陽水克木
木生火:木干暖生火;
火生土:火焚木生土;
土生金:土藏礦生金;
金生水:金凝結生水;
水生木:水潤澤生木。
五行相克:金→木→土→水→火
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剛勝柔,故金勝木;因為刀具可砍伐樹木;
專勝散,故木勝土;因為樹木可扎根土里;
實勝虛,故土勝水;因為堤壩可阻止水流;
眾勝寡,故水勝火;因為大水可熄滅火焰;
精勝堅,故火勝金;因為烈火可熔化金屬。
看似相克,其實是相生。
天地萬物都存在著金、木、土、水、火五種屬性,稱之為五行。而五行之間又有相生相克的關系,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循環不斷,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