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規定說名字不能起兩個字。
名字是人類為區分個體,給每個人特定的名稱符號,是通過語言文字信息區別人群個體差異的標志,因此在起名這一方面,并沒相應的限制。
姓名是在語言產生以后才出現的。各個民族對確定人的姓名都有很多習慣。這種習慣受到歷史、社會、民族等很多文化因素的制約,一個人的姓名通常都有一定的含義。由于有了姓名,人類才能正常有序地交往,因此每個人都有一個屬于自己的姓名。
如果你有關系是可以的,沒有的話就比較困難了,我們家這邊現在一旦上了戶就不能再更改。
當然能取,沒有制度表明不許取兩個字的名字;
只是不建議取兩個字的名字,因為會有很多重名的;
現在許多家長還愿意取四個字的名字,把父母的姓氏都加進去,很新穎,又對父母雙方都公平了些,還能讓孩子在名字這一點上得到更多的關注。
可以啊。《條例》規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數字、符號:1.已簡化的繁體字;2.已淘汰的異體字,但姓氏中的異體字除外;3.自造字;4.外國文字;5.漢語拼音字母;6.阿拉伯數字;7.符號;8.其他超出規范的漢字和少數民族文字范圍以外的字樣。
當然可以了,兩字名、三字名不是中國最常見的名字嗎?四個字或更多字的名字相對要少見。
戶口上不可以,私底下叫一個小名,你叫多少名字都沒有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