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婚姻法》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還有一種就是一審判決準予離婚,在上訴期限內一方與他人結婚形成的婚姻是是無效婚姻 事實婚姻是指當事人以夫妻名譽長期穩定共同生活。沒有進行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就構成事實婚姻
這是不可能的,因為結婚是人這一生中必須經歷的階段,同時還得傳宗接代。
在這個世界上肯定是有這樣的人的,特別是不喜歡異性的人,他能夠為了自己同性的朋友一輩子不結婚,我就認識好幾個
當然,存在長久的婚姻呀,雖然現在大家的婚姻并不是以前那么穩固,但是也有很多相守一輩子的夫妻
姓名好壞需要由三個地方去推敲
一:數理吉兇
二:格局結構
前兩項比較單純,只需要由姓名筆畫就能夠把需要的信息排列出來,+1┐├─→11(天格)(木)┐┌→孫(孫)10┴┐├→(成功運)10(外格)←┤├→26(人格)(土)│├→燕(燕)16┬┘├→(基礎運)│├─→25(地格)(土)┘├→姿(姿)9┘↓35(總格)
而數理吉兇并不是看姓名的個別筆畫,而是需要把姓名筆畫根據公式加總之后,根據各個宮位的數字與五行關系來看。
而姓名學中所謂的「三才」,指的是「命宮、事業宮、出生宮」三個宮位。而「三才結構」指的則是「事業宮、命宮、出生宮」三個宮位之間的結構關系
一個人一生吉兇受「命宮」影響甚鉅,所以分析結構一定要分析「命宮」;而一個人能否成長得順利,跟「出生宮」有關系,所以,也要知道「出生宮」的沖克情形;而人長大后,就要開始賺錢,并為前途打拼,因此「事業宮」的好壞,在長大后的影響就越來越重要了,當然就要注意「事業宮」的沖克問題了。但是,有人說女人的感情重于事業不是嗎?對,不過「事業宮」的地方正好是女人的「夫妻宮」,所以分析一個名字的「事業宮」,就等于分析了她的「夫妻宮」了。也可以說感情對于女人來說是她的事業。姓名的結構就像是「大樓的結構體」,設計健全的大樓,就會比較耐震安全,而且住起來愉快;相反地,設計錯誤或者建造過程中有瑕疵的大樓,就很危險了!除了遇到火災時處理很不容易,遇到地震甚至還會倒塌。所以就像一棟大樓一樣,姓名「結構」的重要性是很高的!一個名字的「宮位」總共有十種,分別是「命宮」、「事業宮」、「夫妻宮」、「出生宮」、「子女宮」、「前運宮」、「運勢宮」、「人際宮」、「兄弟宮」、「父母宮」等十大宮位。全部宮位都要列入「姓名結構分析」嗎?不是的!必須列入分析的結構是「三才」的部分,也就是說,「三才」的部分才是「大廈的結構體」。
應該這么說,「三才」管姓名的「結構吉兇情形」;而其它的宮位管「宮位之間的互動關系」。因此,「三才不沖克」便是好的結構,而其它宮位之間的沖克,代表的通常只是宮位之間的互動情形,而不是代表結構吉兇的意義
所以,先撇開姓名與八字適合度不談的話,若一個名字的數理吉兇與三才結構都是吉祥的,這樣的名字就算是好。
這個必須要有易學基本功扎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