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緣無分,不是注定的。
有人說,情人上輩子是夫妻
這輩子繼續癡纏卻沒有結果是因為前世已緣盡
而夫妻上輩子是冤家
所以這輩子結合在一起是因為前世相欠
世間所有相遇,都有它的原因
也許是緣分,也許是前世相欠
所謂的緣分
不是相守一生的感情
不是不離不棄的守護
而是有幸相遇,不問結局
那都是自我安慰
婚外情是犯邪淫,死後將墮落地獄受報。現世亦因此惡業福報折損,諸事不利。
婚姻需要緣分,在合適的時間遇上合適的人。
有些人認為有人陪伴,有人照顧是幸福;有些人認為,富足的生活是幸福;有些人認為,自由自在是幸福。所以,不同人選擇結婚對象的時候策略是不同的。
另一方面,每個人對婚姻的定義也不同。有些人是被婚姻異化的,比如說,父母要求結婚,那么就結婚了;比如說,年齡大了,社會共識是30該結婚了,就結婚了;再比如說,有些人覺得婚姻就是個形式,等等。
所以這個事情很難用“感性地對緣分的無條件響應”或者“權衡利弊做個選擇”。這倆事兒都可能發生。
如果對于一個人來說,他結婚是因為父母希望他結婚,他對結婚的態度是嚴肅認真的,認為婚姻是兩個家庭的結合,并且將影響自己未來幾十年的時光,他希望自己擁有一個和美的家庭,穩定的生活,那么他必然是要計算的。要計算對方,計算對方家庭,計算自己,計算父母,這就是理性選擇。
而如果一個人認為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是兩個人為愛情進行的莊嚴承諾,他希望和自己靈魂的伴侶共度一生,與其他人,其他事情無關,兩個人之間只要愛情,物質生活的要求低,那么很可能他們就是隨緣而合。
命運先天7分定,后天3分人為選擇,7分天注定,是指每個人受到自己八字運氣的影響,只能注定在某個范圍,某個圈子,認識某個層次的對象,這是注定好的,在這個注定的圈子,范圍層次中,選擇得好跟壞,就是屬于后天3分人為選擇,比如當一個人走桃花運了,在同時有3個對象可以選擇的時候,一個是合得很好,一個是一般,一個是根本不合,這個時候選擇合得好的跟不合的比,婚后的夫妻生活,婚姻質量,都會有很大區別,所以既不能認為命運是百分百注定,也不能認為命運可以百分百改變,既有注定,也存在后天認為的選擇